4月9日,金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面向全体金牛区市民发布一则公开信,经金牛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自2026年1月1日起,金牛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将委托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代征。此前由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代征的模式届时同步停止。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金牛区税务局为征收主管部门。
据了解,此次委托代征的范围覆盖金牛区所有产生生活垃圾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城镇居民及暂住人口。代征单位为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费标准继续按照《成都市物价局、成都市市容环境管理局关于我市中心城区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通知》(成价费〔2005〕第31号)及城市管理部门核定标准执行。其中,居民住户(含暂住户)为8元/户/月;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2元/人/月;部队、学校、医院(医疗废弃物除外)为110元/吨;生产经营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按垃圾量或日产生量分段征收;自收自运单位为45元/吨。
为减轻困难群众负担,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凭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可免缴生活垃圾处理费。
在缴费方式上,市民可通过成都燃气微信公众号、微信或支付宝“生活缴费”入口,以及成都燃气营业厅、红旗连锁超市等线上线下渠道缴纳。缴费完成后,可登录“成都燃气962777微网厅”开具财政非税收入电子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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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未使用燃气的单位和个人,燃气公司将通过建立“虚拟用户”账号的方式代收燃气费。部分非燃气用户(如商业综合体等)仍可通过物业或管理方汇总缴纳,具体情况以实际核定为准。
市民如需咨询缴费及票据问题,可拨打成都燃气公司服务热线:028-962777;对费用认定或政策有疑问,可咨询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或属地街道;如发现违规或重复收费,可向金牛区税务局举报,电话:12366。(谢璐 李莉佳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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