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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2026年4月17日

“过去办理执行立案要专程跑到法院,如今在就近法庭就能一次性办好。这回好了,在村儿里能办城里的事儿,在城里能办村儿里的事儿,不用来回跑了。”近日,在辽宁省铁岭开原市人民法院中固人民法庭,胜诉当事人李某拿着生效判决书申请执行立案时,真切感受到诉讼服务升级带来的便利。

按照传统流程,铁岭市执行立案需在法院机关专门窗口办理,不少当事人因不了解管辖要求反复跑腿。而此案中依托铁岭法院创新推行的“移动窗口”诉讼服务机制,中固法庭诉讼服务人员当场核对材料、受理诉求,并通过法院内部流程快速转办,无需李某多次往返,便顺利完成全部手续。

便捷高效的服务,让李某连连点赞。这一场景,正是铁岭法院通过将“一窗通办”迭代升级为“移动窗口”,落实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打基础、抓落实、树形象”工作主线,打造优化营商环境诉讼服务品牌的生动实践。

工作中,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立足群众诉讼需求,深入践行“如我在诉”司法理念,在传统“一窗通办”基础上推进诉讼服务机制创新,由铁岭中院立案庭牵头统筹,以开原市人民法院为试点,正式建立并运行“移动窗口”诉讼服务机制,着力破解群众诉讼“多头跑、重复跑”的堵点难点。

据介绍,全市基层法院诉讼服务人员经专项培训考核后可提供服务,群众无论在综治中心还是偏远人民法庭,均可无差别办理立案、咨询、调解等基础诉讼业务,构建“人人是窗口、处处能办事、全域可共享”的新格局。该机制由铁岭中院立案庭统一规划、培训、规范,着力解决推诿立案、程序空转等问题,夯实基层司法基础,擦亮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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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铁岭中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传统“一窗通办”核心是“一个窗口办理多项事务”,重点提升单一服务点位的办理效率;而“移动窗口”则聚焦“多点位均可办理同一事务”,彻底打破法院机关、人民法庭、综治中心之间的空间壁垒,实现服务双向延伸,让服务从“一窗能办多事”升级为“多点都能办事”,空间限制从“群众跑腿找窗”转变为“窗口就近找人”。

3月23日起,开原市法院作为全市试点率先落地“移动窗口”诉讼服务机制,迅速将机制优势转化为解纷实效。

“铁岭中院将持续发挥统筹引领作用,总结开原市法院试点经验,推动‘移动窗口’在全市基层法院全面铺开。”谈及下一步工作,铁岭中院相关负责人说,全市法院将以“如我在诉”情怀和“打基础、抓落实、树形象”工作主线为指引,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关系营商环境”理念,以便捷高效温情的诉讼服务,让公平正义可感可及。

来源:法治日报

审核丨黄艳辉

编辑丨黄绘如

记者|韩 宇

制作 丨李寰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