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了好几年的家电,报修才发现不是正品,这口气我怎么咽得下?”近日,河南省洛阳市宜阳县人民法院城关法庭主动对接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成功化解一起因家电购买渠道引发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生动践行了新时代“枫桥经验”。

甲某几年前在乙某处购买了一批家用电器。近期因故障报修,却被官方客服告知:该批次产品非官方授权渠道销售,无法享受质保。甲某认为商家构成欺诈,诉至法院要求退一赔三。此前,双方已在工商管理部门多次调解无果;进入诉讼程序后,法庭先后组织庭前、庭中调解,但因甲某情绪激动坚持高额索赔、乙某辩称系“窜货”且甲某使用多年,调解陷入僵局。

面对“判决易下、心结难解”的局面,承办法官并未一判了之。考虑到市场监管所对商户经营状况、行业惯例更为了解,法庭主动联系市场监管所,变“单兵作战”为“协同会诊”。为缓和矛盾,法庭与市场监管所采用“背靠背”不见面调解模式,分别电话沟通、上门走访,来回传递方案。法庭从举证责任、知情权侵害及类案裁判规则释法明理;市场监管所发挥底数清、情况明的优势,从乙某经营口碑、诚信记录及后续影响角度劝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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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多轮斡旋,双方达成一致:甲某放弃三倍赔偿,乙某将涉案家电退货并全额退款。最终,在法庭和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见证下,乙某主动联系车辆上门搬走电器,当场转账退还款项。甲某终于露出了笑容。

该案的成功化解,是“庭所联动”机制在复杂矛盾中的一次生动实践。下一步,宜阳法院将继续深化与辖区各单位、站所的协作联动,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用更有温度的方式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弭在萌芽,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暖心的司法服务,绘就基层治理新“枫”景。(吴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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