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底下竟然还有这么巧的事?

唉?今天你就看到了。

山东一法院干警的配偶,花4000万,把原起拍价就达到6000万元的不良资产债权,给买走了。

债权担保人直接懵了。先是起诉要求撤销竞拍,后被法院驳回。但她已经认定这就是一场蛇鼠一窝的操作,又怎肯善罢甘休。于是一转头,又把事情告诉了媒体,要曝光他们。

毫无疑问,如此雷人的事件,迅速登上热搜。接下来的情况同样“毫无疑问”,当地回应了,很重视,立刻多个部门一起出马,进行核实,严查严处。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调查组都还在路上,我自然不能断言说“肯定有问题”。但,如果这么多巧合凑到一起都没猫腻的话,谁信啊?

有哪些巧合?我理一理,你看一看,你看看算不算“巧到发齁”。

一,拍卖程序非常仓促,并且还“临时改写”。

比如,起拍前8分钟,价格从6000万降到4000万。

比如,拍卖时间被临时延迟2个小时。

比如,没有提前发公告。

再比如,3分钟成交,且只有一个出价方。

拍卖存在的意义简单点就两个词:公开,公平。

但你看看上面这些操作——别人不知道什么时候真正开始,这叫哪门子公开?别人不知道起拍价已经砍了2000万,这叫哪门子公平?

对有想法的人的而言,可能是:本来确实不打算去竞拍的,6000万,存在风险,万一亏本怎么办,还是保险点。因此压根没做准备。突然,你跟他说降低到4000万了,他顿时兴奋,“这价格稳稳有的挣啊”,结果末了你又来一句,还有5分钟拍卖开始……请问,这点时间到哪里去准备资金?

4000万呐,不是400块。

而且,我想不通,好好的为什么要突然下调2000万,这么大的数字,足足砍了3分之1啊,什么理由?是这个债权的真实价值没这么高吗?如果是,那定价的虚高也虚的太多了,并且为什么一定要在最后一刻、开拍前8分钟才降价?

二,唯一竞拍的那家公司,刚成立两个月。

不是说刚成立的公司不能竞拍,而是——刚成立两个月,能把这件事所需要的一切准备好吗?

个人感觉,这像个笑话。

就算不从“巧合”的角度去说事儿,我们从公司利益的角度去说。

你弄一家公司出来,目的是什么?当然是搞钱了。

那么不良资产债权拍卖的特点又是什么?6个字,高风险、高门槛。

所以,你要做的是,评估债权价值,还要提前准备好资金,准备好信息渠道,找好法律团队(老百姓还不起房贷导致商品房变成的“不良资产”,其他普通人都不敢拍,你就想想这里面这个法律团队的重要性吧)。

一个刚成立两个月的公司,这么短的时间内完成全部准备,然后还精准卡点参与拍卖。多的不消说,就这信息来源已经领先别人不止一个档次。

突然想起一句话:为了这碟醋,包了顿饺子。

三,最“巧合”的点,买方实际控制人,是法院工作人员的配偶。

虽然说,债权担保人的起诉被驳回时法院说了,“该工作人员当初是干后勤管理工作的,不知情,没参与”,但问题还是那句话:领导,我也很想信你,可我没法说服自己相信你啊!尤其是最后6个字,“不知情,没参与”,不仅没法信,我甚至还想笑。

何况,那位"只做后勤、不知情"的法院工作人员,如今已经是技术室主任了。

升得挺快。

另外这里插一个题外话,普通人可能没意识到,但法院一定要意识到这样一个事实:

作为司法系统,有时候你不只是要确保自己的人没有实际干预,你还不能让别人看起来“自己的人可能干预了”。

这也是为什么很多规定里有限制特定人员或者他们的关联人,比如亲人、子女们参加相关交易的原因。

没办法,要么你就别端这铁饭碗,退出去然后再来参与。否则,是必然会破坏信任基础的。

大概就这样,起拍前8分钟降价2000万,拍卖延迟2小时没有公告,3分钟成交,唯一买家刚成立两个月,实际控制人是法院工作人员的配偶……这里面每一条单独拿出来,或许都能解释。但凑在一起,实在难以启齿。

调查组已经出发了,答案是什么,我们只能等着。但有一点,不需要等结果也能说清楚:这件事能走到今天,靠的不是监管主动发现,靠的是担保人输了官司之后,不甘心,去找了媒体。

如果她认了呢?是不是这些巧合,就永远只会是巧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