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王天星:旅游强迫购物 购物无错,错在强迫
近日,国家文化和旅游部例行新闻发布会在京举行。相关部门表示,2026年将继续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旅游市场强迫购物集中整治,以“铁腕治理”从严从重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这一举措回应了广大游客的深切期盼,彰显了主管部门根治强迫购物顽疾的坚定决心。然而,整治强迫购物,关键在于找准发力点,方能事半功倍、标本兼治。
强迫购物的源头何在?长期以来,社会舆论往往将矛头对准旅行社和导游,这固然有其道理,但若追根溯源,面向游客的购物店经营者才是强迫购物乱象的始作俑者。为牟取暴利,一些购物店以高额回扣为诱饵,与不法旅行社、导游结成利益链条,将游客一步步引入精心设置的消费陷阱。个别不法旅行社为抢占市场份额,不惜以“零负团费”模式招徕游客,再通过购物回扣填补亏损;个别不法导游则在层层压力之下,沦为强迫购物的执行者。可以说,购物店是诸多旅游乱象的源头,不法旅行社和导游是整个链条上的参与者。治理之策若不直击源头,便如隔靴搔痒,难以断根。
旅游市场中的强迫购物之乱象,其表象是旅游,其要害是“强迫”二字。与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暴力胁迫不同,旅游场景中的强迫购物往往表现为“软暴力”:游客身处异地,语言不通、人地两生,携家带口、顾虑重重,面对导游或店家的冷言冷语、拖延行程、拒绝入住酒店、不让进入服务区休息等手段,往往敢怒不敢言。这些行为虽未达到刑法中强迫交易罪的入罪门槛,却实实在在地违背了游客的自主意愿,挤压了其选择空间,给弱势的游客造成经济和精神上的双重损害。此次发布会上,公安机关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对强迫购物等违法犯罪活动作为打击整治重点,这正是抓住了问题的要害。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澳大利亚在治理旅游强迫购物方面的经验值得借鉴。以昆士兰州为例,该州专门制定《旅游服务法》及配套的《入境旅游经营者行为准则》,对何为不当行为作出极为细致的规定——从不得以高压手段强迫游客购物,到旅游行程不得以购物为主,再到导游不得阻拦游客进入其他商店、不得扣押游客护照等,均有明确条款。同时,建立旅行社及从业人员名录制度,对违规者记录在案,一定期限内不得从事旅游业务。法律责任涵盖民事赔偿、行政处罚直至刑事追诉,执法主体包括州公平竞争监管机构、法院等多元力量,并鼓励游客和合规商家积极举报。这种系统化、精细化的治理思路,对于我国正在深化的集中整治工作,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结合我国实际,治理旅游强迫购物,应当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旅游活动具有流动性强、时间窗口短、证据易灭失等特点,传统的消费纠纷处理机制往往反应滞后。发布会上,公安部明确提出通过警情梳理、群众投诉、部门信息共享等多渠道发现线索,主动开展核查处置。这一思路值得肯定,但还需进一步细化:应当针对旅游活动的特点,制定专门的强迫购物认定标准和执法指引,不能简单套用日常生活中的强迫交易认定标准。要充分考虑游客在旅途中的特殊弱势地位——陌生环境、信息不对称、时间紧迫、顾虑重重——这些因素本身就会对游客的意志自由构成实质性压制。执法部门应将“软暴力”手段纳入规制视野,明确语言威胁、变相限制人身自由、无理拖延行程等行为的违法性质,为精准执法提供依据。
强迫购物非一日之弊,治理也非一蹴而就。但只要我们找准发力点,对症下药、精准施策,这一顽疾终将得到有效遏制。让每一位游客都能放心出游、舒心消费,这是旅游市场健康发展的应有之义,也是建设人民满意旅游业的必然要求。
相信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我国旅游市场的秩序将不断优化,旅游体验将日益提升,旅游业的高质量发展之路也将越走越宽广。
(来源:中国网 作者:王天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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