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河南濮阳一销售冷冻榴莲果肉商家称遭山东德州一买家恶意“仅退款”,两次驱车1600公里赴山东德州维权,该事件引发网友热议。
5月15日,商家“程大叔”发视频公布行政处罚结果:现查明违法行为人于2026年4月26日花费190.71元自商家处购买冷冻榴莲肉,后伪造榴莲肉霉变图片,向商家提供虚假反馈,骗取全额退款。依法对嫌疑人处于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违法所得190.71元予以追缴。
“程大叔”在个人社交账号公布了一份庆云县公安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于是否提起诉讼,他表示要看对方的认错态度。
5月11日,程先生向媒体表示,平台已全额返还190.71元货款。
据此前报道,近日,河南濮阳一冷冻榴莲果肉商家“程大叔”反映,自己遭遇一名买家恶意“仅退款”。为讨回公道,4月28日至5月7日,他两次驱车前往山东德州寻找该买家,往返1600公里,自掏约5000元,最终在买家住处附近垃圾桶中找到自家发货的榴莲包装袋,但未找到榴莲果肉。
据“程大叔”发布的视频显示,找到该买家时,对方称霉变榴莲已分开丢弃,态度强硬,其间还多次辱骂他。此事引发大众对“恶意仅退款”“虚假退货”等网购行为的再次关注。
今年2月1日,《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对于网络平台交易的多种情形进行了详细规定,明确了平台该如何正确维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
《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多项条款为整治网络交易恶意“仅退款”乱象提供明确监管依据。其中,第二十七条明确: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平台规则,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承担退款不退货等售后责任,损害其合法权益。
以电商平台上的“仅退款”服务,进行恶意薅羊毛非法牟利的案例并不鲜见,央视《法治在线》就曾多次报道过相关案件,一些薅羊毛者因诈骗或干扰经营而获刑。
在《法治在线》报道过的案例中,买家陈某在三年内恶意退款2700余次,波及900多家店铺,严重扰乱商家正常经营秩序,最终获刑一年六个月。
来源:中国青年报、都市现场、当事人社交账号、央视《法治在线》
编辑 | 粟晓霞
责编 | 曾义峻
审核 | 谭妍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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