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伊宁县人民法院喀什人民法庭法官驱车百余公里,前往一片争议多年的草场,他要做的不是开庭判决,而是让一对“杠”了多年的老邻居真正放下心结。

牧民甲与牧民乙在2009年经协商互换了各自承包的部分草场,双方约定不得将互换草场私自转包给第三方,违者承担2.5元违约金。然而合同履行数年后,被告乙违反约定,将草场私自转包给了他人,双方矛盾由此爆发。

此后多年,双方多次协商、当地委员会也数度调解,但乙始终以“转包时甲并未明确反对”为由推诿,甲则坚持要求按合同追究违约责任。矛盾层层叠加,原本和睦的邻里关系降至冰点,2026年5月,甲将乙诉至喀什人民法庭。

案件进入法庭后,承办法官没有直接排期开庭,而是选择了一种更“费腿脚”的方式,带着书记员深入草场实地勘验、就地调解。“看,草场连着大家的放牧点,草好了大家都能获益,草场坏了谁都过不好,再说平时抬头不见低头见,有什么坎儿是过不去的。”法官在两户草场交界处,指着因争议而被搁置的草场说。

甲乙二人看着法官一次次地来草场查看、说和,乙终于松了口:“说实话,当时转包也是家里老人看病急用钱,不是故意要去违约。甲知道我转包出去啥也不说就来闹,我气不过。”

甲听完沉默片刻,语气也缓了下来:“你要是早跟我说明白,也不至于争了这么多年。”

见此情形,法官抓住时机,从邻里情谊、草场生态、长远收益等角度逐一分析,最终促成双方当场达成调解协议:乙承认违约,承诺支付2.5万元违约金,甲不再追究其他责任,二人在草场边握手言和。

这起横亘在双方多年的纠纷,最终没有以一份判决书收场,而是在自家的草场边画上了句号。近年来,喀什人民法庭坚持“巡回审判+就地调解”工作模式,把法庭搬到牧户家门口、草场地头上,让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消弭在基层,既守护了草原上的公平正义,也留住了邻里间的温度。

中国日报新疆记者站编辑:毛卫华 通讯员:卡米达

来源:中国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