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7天卡”,实际只用了6天10小时——被“吃掉”了整整14个小时。骑行的朋友,你遇到过吗?欢迎留言。

七天卡缩水1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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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李先生向本网实名反映,2026年5月20日14:00,成都消费者李先生在美团APP购买了一张“7天畅骑卡”。按普通消费者的理解,“7天”意味着连续7×24小时,到期日应为5月27日14:00。然而,5月27日0点刚过,她扫码骑行时发现:卡已过期,骑行被直接扣费,她认为自己完全没有享受到宣传的“7天”服务。

更令她无法接受的是,这并非偶发事件。李先生称,自2025年起,她多次购买美团骑行卡(含7天卡、月卡),每张卡都出现实际可用时长少于宣传时长、系统莫名扣减时长、到期提前失效的情况。

“我逐一核对历史订单与卡券记录,平台在无任何显著提示、无用户知情同意情况下,长期、系统性缩短服务周期、克扣用户时长,并非个案或技术故障。”

购卡页面未显著提示“按自然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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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指出,美团购卡页面仅大字标注“7天畅骑卡”,未在醒目位置告知“按自然日计算、当日购买当日算第一天”。

她认为,关键规则深埋在冗长协议小字中,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显著提示、公平格式条款的强制性规定。

美团客服:承认“按自然日算”,但拒绝退款

发现问题后,李先生多次联系美团客服,要求解释并补偿被克扣的时长及费用。然而,他得到了一个令他无法接受的解释:美团骑行卡按自然日计算,5月20日购买当天算第一天,5月26日23:59即告失效。

“客服仅承认规则是‘按自然日算’,但拒绝退款、拒绝补偿、拒绝整改,称‘系统规则无法更改’。”李先生认为,这完全无视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美团APP涉嫌消费欺诈

李先生认为,美团骑行的强制提前结束服务的行为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知情权)、第10条(公平交易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禁止利用格式条款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经营者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李先生认为,“美团故意模糊关键计费规则、按自然日强制缩短服务时长、长期克扣用户时间牟利,属于典型消费欺诈,而非技术问题。”

对此,李先生投诉要求全额退还2026年5月20日7天卡费用及历史所有骑行卡被克扣时长对应的费用;依据《消保法》第55条,对全部涉诈金额退一赔三;公开道歉并立即整改计时规则,所有骑行卡统一按实际购买时间起算7×24小时/30×24小时;对全体受影响用户进行统一补偿;恳请媒体调查曝光,推动监管部门依法查处美团骑行的欺诈行为。

本文内容依据成都消费者李先生的实名投诉材料整理而成,文中所述事实、观点及诉求均来源于投诉人单方面提供的信息。

刊载此文,旨在反映消费者诉求、促进问题解决,不代表本网核实或认可投诉人所陈述的全部事实及其法律定性。

建议读者结合多方信息进行客观判断。如美团方面有进一步回应,本网将跟进报道,力求全面、公正地呈现各方观点。

如投诉内容存在与事实不符之处,或相关方持有异议,请与本网联系,本网将依法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