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30日)

广东省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公告

宣布将“港车北上”政策生效期

延长5年,至2031年6月1日

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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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延长《广东省关于香港机动车

经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

入出内地的管理办法》

有效期的通知

粤办函〔2026〕138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广东省关于香港机动车经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入出内地的管理办法》(粤府办〔2023〕7号)延长有效期5年至2031年6月1日。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公安厅反映。在继续施行期间,该文件如有修改或废止,以新修改或废止文件的通知为准。

省政府办公厅

2026年5月28日

2023年5月,《广东省关于香港机动车经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入出内地的管理办法》对外公布,办法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2023年7月1日零时起,符合条件的香港机动车车主在港方预约通关获准后,可驾车经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驶入广东。数据显示,自“澳车北上”“港车北上”政策落地实施以来,经口岸出入境港澳旅客数量年均增速达34%,2025年已达近1800万人次。边检部门预计,2026年经口岸出入境港澳旅客数量有望突破2000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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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方都市报、南方+客户端

编辑|蔡泽纯

校对|牟元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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