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在二手平台上发布商品售卖链接,一旦有买家下单,便前往对应品牌门店盗窃,得手后发货牟利。近日,静安区人民检察院办结了这样一起盗窃案件,被告人王某某以这样的方式盗窃商品25件,涉案总价值达到人民币8000余元。
2025年9月,某服装门店工作人员在进行库存清点时,发现7件不同款式的衣物不翼而飞,经核算涉案价值达两千余元。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调阅门店监控,发现一名男子趁店内人员忙碌之际,未结账便悄悄将衣物带离门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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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线索后,工作人员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警方迅速立案侦查,很快锁定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警方调查发现,王某某以相同手法,先后在多家品牌门店实施盗窃,所有涉案物品,最终都通过二手平台转卖牟利。不久后,侦查人员在王某某住处将其抓获,并当场查获一件尚未销售的被盗衣物。
2025年12月,该案依法移送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收到案件后,检察官审查全案证据,依法讯问王某某。
据王某某交代,他因经济拮据,在浏览二手交易平台时,看到他人售卖品牌内购折扣衣物,便动起了歪心思。他在某平台注册账号,发布“内购7折”某品牌衣物的售卖链接,一旦有买家下单,他便前往对应品牌门店,精准盗窃买家指定款式的衣物,随后通过快递发货,完成“交易”牟利。
面对检察官的讯问,王某某以“记不清了”为由含糊其辞,企图回避盗窃的具体次数和涉案金额,妄想逃避法律责任。为精准查明案件事实、确保量刑准确,承办检察官建议侦查机关补充侦查,重点调取王某某在二手交易平台的交易记录、聊天记录等客观证据,全面追溯其盗窃轨迹。
经查证,王某某先后共计盗窃商品25件,涉案总价值达人民币8000余元。案发后,王某某家属主动代为退赔全部涉案款项,挽回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检察官审查认为,王某某的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盗窃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2025年底,区检察院依法对王某某提起公诉。庭审中,王某某主动认罪认罚。
日前,区法院一审判决,作出上述相应刑罚。
检察官提醒
不论是求职谋生,还是借助网络平台经营获利,都必须坚守法律底线,切勿因一时贪念触碰法律红线,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同时,检察官提醒广大消费者,提高防范意识,审慎甄别二手交易平台“品牌内购低价”等噱头,选购商品尽量通过官方正规渠道,携手营造规范安全的网络交易秩序。
记者:张琦
编辑:路景斓
通讯员:阮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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