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遏制违规建墓乱象,保护绿水青山,6月12日,郊尾镇组织民政、林业站、自然资源所、驻村工作队、联防队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对群众举报的东湖村17座“活人墓”依法进行强制拆除 ,以“零容忍”态度打响了一场生态保卫战。整个行动组织有序、执行有力,充分展现了郊尾镇打击违规建墓、严守生态红线的坚定决心。行动结束后,郊尾镇督促墓主在原址上及时进行植被补种,推动复绿工作落实到位,最大限度减少水土流失,还山林以本色,还村民以清朗环境。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执法现场:
下一步,郊尾镇将加强日常监督执法,完善群众举报与巡查联动机制,对违规建墓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拆除一起。同时,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正确引导群众破除陈规陋习;积极推进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为群众提供更多合规、便民的安葬选择。在此基础上,持续深入推进殡葬移风易俗,积极倡导厚养薄葬、低碳祭扫,努力形成依法、文明、平安、绿色的殡葬新风尚。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文明丧葬,从我做起;生态保护,人人有责。
普法时刻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禁止毁坏林木或林地新建坟墓、硬化坟墓、建活人墓、扩大坟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三款及第一十条、第二十条和《莆田市殡葬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禁止在耕地、林地的地区建造坟墓。
来源:郊尾镇民政办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