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濮振宇
6月16日,工信部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系统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稿)(下称“自动驾驶强制国标”)意见的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6月17日至6月24日,建议实施日期为2027年7月1日。
2024年,我国曾发布GB/T 44721—2024《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系统通用技术要求》(下称“自动驾驶技术要求”),但该文件偏向行业指导性规范,主要是“建议怎么做”,而此次公示的自动驾驶强制国标从推荐性转为强制性。
根据自动驾驶强制国标摘要,该文件适用于装备3级和/或4级驾驶自动化系统的M类和N类车辆,不适用于自动泊车系统。
自动驾驶系统涉及感知、决策、控制等多个复杂环节,任何环节的失误都可能导致交通事故。近年来,Waymo自动驾驶车辆与自行车相撞、Uber自动驾驶车辆与行人相撞致人死亡、Cruise自动驾驶车辆撞人事件、丰田东京奥运村碰撞事故等一桩桩发生在全球范围内的安全事故,暴露出自动驾驶系统在安全性方面存在的真实短板。
相比自动驾驶技术要求,自动驾驶强制国标的标准整体架构重新搭建,各类技术细则全面扩容、细化,涉及当前L3、L4高阶自动驾驶商业化落地过程中暴露的多重安全风险。
在动态驾驶任务执行方面,标准要求ADS(自动驾驶系统)的安全水平应至少达到正在承担驾驶任务的合格且专注驾驶人的水平。在标称场景下,ADS的驾驶行为不应导致碰撞。在风险场景下,当碰撞不可避免时,ADS应降低事故伤害或损失。在失效场景下,ADS应探测影响其执行DDT(动态驾驶任务)能力的故障和功能异常。
在人机交互方面,标准对3级自动驾驶提出了尤为细致的要求。ADS应持续评估后援用户是否具备接管能力,并通过至少2种有效的指标独立确认后援用户在上一个时间周期(不大于30秒)内具备执行DDT的能力。当后援用户未系安全带或未坐在驾驶位超过1秒时,ADS应发出介入请求。
除此之外,标准引入了“安全档案”(Safety Case)制度——车企需要通过充分、有说服力且容易理解的方式,证明ADS符合相关技术要求且不会对用户及其他道路使用者构成不合理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标准的推进节奏与产业的准备步伐吻合。2025年12月,工信部正式公布我国首批L3级有条件自动驾驶车型准入许可。长安深蓝SL03与北汽极狐阿尔法S6两款车型分别适配城市拥堵和高速路段,可在重庆、北京指定区域开展试点。
2026 年以来,更多车企加速布局。岚图汽车宣布旗舰车型岚图泰山Ultra按照L3级自动驾驶架构设计,于2026年3月正式上市,是国内SUV品类中首款实现量产交付的L3级智能驾驶车型。广汽与华为乾崑联合打造的高端智能新能源品牌启境,其首款车型GT7正式获得广州市L3级有条件自动驾驶道路测试许可。
近期,比亚迪董事长王传福在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上表示:“预计L3相关法规将于2027年7月1日落地……待法规正式落地后,比亚迪可以快速推出全系列的L3相关产品。”今年5月,华为常务董事余承东在问界新品发布会上也表示:“我们正等待国家 L3、L4 级别自动驾驶牌照的发放,期待国内 L3、L4 早点到来。”
从政策时序来看,标准设置过渡期,对于新申请车辆型式批准的车型,自实施之日起开始执行;对于已获得型式批准的车型,自实施之日起第13个月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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