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 2 月 14 日,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数字化公积金业务系统项目》采购公告,预算 22197000 元。
项目划分三个标项:
标项一:系统建设项目,预算金额 21336900 元
标项二:系统监理项目,预算金额 286500 元
标项三:安全测评项目,预算金额 573600 元
中标结果
2026 年 3 月 31 日发布中标结果,如下。
标项一: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799535 元(中)。
标项二: 广东信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66000 元(中)。
标项三: 海南正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340000 元(中)。
投诉处理结果
2026 年 6 月 10 日,贵阳市财政局发布《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YGCQ-ZC-2025-24-1206-公
二、项目名称: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数字化公积金业务系统项目品目一(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数字化公积金业务系统建设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6 - 02 - 14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北京安泰伟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相关供应商 1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供应商 2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采购代理机构就该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我局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 1:质疑事项 1 应成立,主观评审存在倾向性、畸高畸低、未独立评审、评审时间严重不足,违反法定评审原则。
投诉事项 2:质疑事项 2 应成立,企业资质客观分存在评审依据混用、分值计算错误、双重标准、差别待遇及歧视性评审。
投诉事项 3:质疑事项 3 应成立,客观分“企业软著”错评(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违规满分)。
投诉事项 4:质疑事项 5 应成立,本项目评审专家抽取程序违法,评审专家专业错配,评审委员会组成不合法,被投诉人答复存在虚假陈述,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结合投诉事项和审理查明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投诉事项 1、投诉事项 4 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投诉事项 2 部分成立,投诉事项 3 成立,影响采购结果。鉴于招标文件存在重大瑕疵,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本项目应予废标,责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修改招标文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对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另行处理。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贵阳市财政局
2026 年 06 月 05 日
更正公告
2026 年 6 月 16 日发布更正公告。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标项一:废标。
更正内容:按照《贵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决定,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数字化公积金业务系统项目品目一作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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