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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时截屏、监控聊天记录、追踪网页浏览行为……据工人日报报道,一些企业打着监督工作状态的旗号,在员工电脑里安装监控软件,将监控触角伸向员工休息时间、私人社交等领域。购买一套可隐藏运行的监控软件只需花费350元,安装之后员工并不知道自己正被“盯着”。

有企业认为,只要事先告知、员工签字同意,监控便无可指摘。但劳动关系中,企业掌握管理权,员工往往缺乏说“不”的底气。入职时面对夹杂在劳动合同中的监控条款,有多少人敢于拒签?在职时面对公司统一安装的监控软件,又有多少人能够拒绝?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规定,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判断职场监控是否越界,不能只看企业有没有告知,更应看监控是否确有必要、范围是否合理、手段是否适度。

避免职场“软监控”,不能只靠员工小心防范,而应有制度化的硬约束。有必要进一步厘清数字化管理的法律边界,细化监控范围、数据采集、信息使用等方面的规范,不能让企业以“工作需要”为由无限扩大监控权限;也应畅通劳动者投诉举报和司法救济渠道,针对隐蔽监控取证难、信息不对称等现实问题,完善调查取证和责任追究机制。

真正高水平的管理,不在于把员工隐私都纳入监控,而在于能以制度赢得信任、以尊重激发创造。靠监控软件维系的管理秩序,看似精密,实则暴露出企业管理理念的落后与粗放。给“软监控”划出硬红线,既是给员工松绑,也是给企业管理纠偏。(北京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