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初三年级的儿子在学校大约2小时两次遭初一初二学生殴打,7名施暴者中有3人被行拘12天,但因年龄太小均未执行拘留。”近日,广东刘先生向华商报大风新闻热线029-88880000反映称,事发至今已逾6个月,他们尚未收到儿子的医疗费等费用。

被打——

父亲在家干农活接到班主任电话,得知儿子在学校被打伤

遭到殴打的学生刘贻超(化名)今年15岁,家住广东省湛江市廉江市石角镇农村。

父亲刘先生说,事发时儿子在廉江市石角第一中学读初三,他们家距学校有17公里,儿子平时住校,每周五下午放学,周日下午回学校,均由家人开车接送。

 涉事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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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学校

他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2026年1月19日中午1时左右,他正在山上干农活,突然接到儿子班主任电话,“他说我儿子在学校被学生打了,希望我带他到医院检查一下。”

刘先生说,挂断电话,他赶紧回家换了衣服就赶往学校,“我在学校一个会议室里见到了儿子,当时里面有一些老师和学生,我看到儿子头部和手部有伤痕,有的地方还在流血。”

刘先生告诉记者,后来他要求查看学校的监控视频,遭拒后他拨打110报警,称儿子在学校被人打伤。

 教学楼走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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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楼走廊

诊断——

头晕头痛少许渗血,被诊断为脑震荡后综合征,一学期未上学

刘先生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儿子被殴打后一直喊头痛头晕厉害,当天曾带他到廉江当地一家康复医院检查治疗,“后来他还是喊头晕头痛,那时离放寒假仅有几天时间,我便带着他四处求医问药。”

刘先生给记者提供的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的一份门诊病历记载称,刘贻超被人打伤,以头枕部、背部以及双上肢等为主,皮肤擦伤,少许渗血,当时头晕头痛,走路不稳,无昏迷,全身多处疼痛。

2026年2月5日下午,广东三九脑科医院的一份门诊病历显示,刘贻超被人用拳头打伤头部,受伤后自觉头痛、头晕、恶心,被诊断为“脑震荡后综合征”。

 门诊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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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病历

刘先生说,单是今年春节前夕儿子花掉的医疗费等大约是1.2万元,此后的医药费等尚未计算出来。

他说,春节后儿子心里有了阴影,无论如何劝,他都不再去上学了,称担心再次被打,“直到今年6月份中考时,他回到学校参加考试,他只考了5科,总分才200多分,他还这么小,接下来不知道怎么办?”

调查——

食堂打饭与低年级学生起争执一天两次被打,7人曾参与殴打

刘先生说,事情缘于儿子在学校食堂排队打饭时的纠纷,“我儿子说有一天他正在食堂排队,突然几名低年级学生到他们班上插队打饭,双方就此发生争执。”

据悉,当初接到刘先生报警后,廉江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指令石角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展开调查。

经警方调查,事发当天上午10时左右,为了报复刘贻超,李同学与另外几名低年级学生一道,在刘贻超教室门外的走廊上殴打他,李同学先抬起脚踢了刘贻超大腿一脚,然后和陈同学按住他的头部,接着李同学打了他头部和后背几拳。

警方调查还称,事发当天中午12时左右,在该校宿舍楼505室门口,李同学再次与刘贻超发生肢体冲突,他们按住他头部再次殴打他。

“我儿子在连续两小时左右,曾两次被低年级同学殴打。”刘先生说,他们从警方处了解到,当时参与殴打儿子的共有7人,都是低年级的初一初二学生,他们大都在13岁至14岁之间。

处理——

被打学生鉴定为轻微伤,3人满14岁被行拘12天但均未执行

廉江市公安局出具的一份鉴定意见通知书称,该局聘请有关人员对刘贻超的身体进行了损伤程度鉴定,鉴定意见是轻微伤。

廉江市公安局出具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参与殴打刘贻超的李同学14岁,该局根据相关规定,决定给予他行政拘留12天,但因他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决定对他不送拘留所执行。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采访了解到,除李同学外,另两名已满14岁的学生也被行拘12天,同样因年龄问题未被执行拘留。

除此之外,尚有4名年仅13岁的学生因年龄问题,警方决定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严加管教。

回应——

石角镇政府主持双方调解未果,湛江市教育局已责成协调处理

刘先生提供的视频显示,多名男子坐在屋子的沙发上和凳子上交谈着,他们面前的茶几上摆放着喝水的杯子。

他介绍说,那是石角镇政府相关人员到他家中主持调解,参加人员除他外,还有学校负责人以及当地村委会负责人,他要求那7名学生家长支付儿子受伤的医疗费等费用,但他们建议他通过起诉解决。

记者多次联系刘贻超就读的学校和廉江市教育局,未果。

今年7月28日,湛江市教育局安全保卫科一名女性工作人员回应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称,石角中学归廉江市教育局直管,此事由对方直接处理,他们已收到了相关投诉,也向廉江市教育局了解到了相关情况,现在廉江市教育局正在协调中。

她还介绍说,“我们局已知道情况了,已督促廉江市教育局与学校和家长尽快协调好协商好此事。”

她进一步解释说,并不是说那笔包括医疗费、交通费和误工费等在内的1万多元不愿意赔偿,而是家长索赔10万元没有依据,“那位被打学生本身也是有错误的,他挑起事端。”“你留下联系方式,我让廉江市教育局尽快答复你相关问题。”

不过,针对湛江市教育局所说的10万元赔偿一事,刘先生称自己从未提及过。

截至记者发稿,暂未收到廉江市教育局回复。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黄平 编辑 刘梦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