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谢杰
7月31日,广西贵港,50多岁的姜佐棉,脚步沉重。
他的弟弟姜佐育在1999年填报高考志愿当晚,于学校附近一个小区门口遇害,年仅20岁。这起“为弟追凶27年”的案件,备受关注,多次登上热搜。日前,该案迎来新进展。
“收到贵港市港北分局下发的撤销案件告知书,案子撤了。”姜佐棉向封面新闻记者提供的告知书显示,警方认为姜佐育被抢劫致死一案事实已查清、案件已侦破,4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抓获。但4名嫌疑人作案时未满14岁,警方作出撤案处理。
嫌疑人作案时未满14岁警方撤案
“弟弟生于1979年,曾考上贵港市最好的初中、高中。应届高考失利后,又复读一年,就在填报志愿当晚,不幸遇害。”姜佐棉介绍,多年来,全家人都在等一个结果。
据其介绍,多年来,警方也曾多次发布悬赏公告,征集关键线索。
贵港市公安局港北分局此前发布的悬赏通告显示,1999年7月16日晚8时许,20岁的贵港高中补习班学生姜某育,在市区原南梧公路培仁中学附近路段(现港北区金港大道培仁中学附近路段)的非机动车道上,与几名男青年相遇时被行凶伤害致死。为尽快抓获嫌疑人,贵港市公安局港北分局分别于2020年11月、2021年5月、2023年3月、2025年12月至少四次发布悬赏通告。
警方曾经发布的悬赏通告。
“案件一直没有实质进展,直到前几天,收到撤案告知。”姜佐棉提供给记者的告知书上显示,警方认为“本案全部嫌疑人私人均被抓获,案件事实已查清,案件已侦破。”但经依法调查,4名嫌疑人在1999年实施犯罪时均不满14周岁。依照199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其不负刑事责任。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之规定,对该案作撤案处理。告知书落款为贵港市公安局港北分局。
家属收到的撤案通知书。(受访者供图)
记者根据悬赏通告联系到贵港市公安局港北分局办案民警,对方在了解记者的采访意图后,未作回复便挂断电话。
追凶27年,哥哥:不会停下来
“我今天下午还是要去案发地。”31日上午,姜佐棉告诉封面新闻记者,他从1999年起,姜佐棉便开始寻找线索,2017年起更是放下所有工作和生活,一心寻找真凶。
为弟追凶的哥哥姜佐棉。(受访者供图)
由于年代久远,弟弟的身份证、录取通知书等物件已遗失,甚至连一张毕业照也没有留下。这些年,他几乎每天都去弟弟生前遇害的出事地寻找线索。
姜佐棉说,弟弟遇害27年,如今父母已七旬有余,父亲耳背、母亲视力不佳,一家人一直在等一个结果。
“7月28日,公安将撤案告知书送到家里,当时我在案发现场寻找线索,是我儿子在家接收的,父母当时就知道了。”姜佐棉说,告知书里写明案件已经侦破查清,但没有具体案件始末,因此家属对这个撤案结果难以接受。
姜佐棉告诉记者,目前他更希望直到案件详情,“想知道警方抓获的4名嫌疑人当时不满14岁,是怎样杀害20岁的弟弟?又是为什么几个小孩要杀一个大人?”
后续是否进行民事维权等,姜佐棉说“还来不及想这些。”
律师解读:家属可主张民事权利
北京安剑律师事务所周兆成律师对该案中的法律边界进行拆解。首先,刑法从旧兼从轻,新法不能翻旧案。本案案发于1999年,必须适用1997年旧版刑法。当年法定最低刑责年龄为14周岁,因此四名嫌疑人依法绝对免责。即便如今新法下调重罪追责年龄,也无法溯及既往,这是法治稳定性的底线要求。”周兆成律师分析,其次,刑事撤案,不代表民事免责。
他表示,刑责因年龄豁免,但四人抢劫致人死亡的侵权事实确凿。如今四名嫌疑人均已成年,家属完全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本人及当年监护人,承担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他同时表示,案件侦破意义重大,目前虽然无法刑事追责,但真凶身份确认、事实查清,终结悬案状态,也能给逝者和苦苦坚守的家属一份事实真相的交代。
“撤案不等于罪恶清零、责任终结。”周兆成律师认为,刑事追责虽已落幕,民事维权仍有通道。
事实上,除周兆成外,多名律师也在社交平台实名讨论此案。他们分析认为,家属应全力转向民事赔偿程序,即在无法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责任的状况下,依法起诉嫌疑人及其监护人,主张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民事赔偿。
《“27年前杀害弟弟的究竟是谁?”警方悬赏50万元之外,广西男子追赏20万元为弟弟寻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