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春节假期期间,某博主发布的“秦朗小朋友丢作业”视频曾引发热议,最近,该视频被证实为自导自演,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涉案人员及其所在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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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微博“平安西湖”)

互联网时代,各路信息纷纷涌来,令人真伪难辨。一句话、一张图、一个视频,再配上夸张的描述,只为获取大量的流量,博取人们的关注。但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于发布、传播虚假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予以查处。近期,丽江公安依法打击整治网络谣言,公布7起典型案例。

案例1:杨某某编造“第一次打飞的,感觉被坑了”网络谣言

4月8日,杨某某在网上发布“第一次打飞的,感觉被坑了”视频,并配文“我是不是遇到黑心司机了,丽江到鹤庆收我800块,有没有懂行的帮我看看”。经查,杨某某为吸引眼球,将在网上刷到的一则关于乘坐直升飞机的第一视角视频配上不实言论后发布在网上,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按照规定,民警依法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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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董某某编造“地震来了也不让出去,园区门也锁着不让跑” 网络谣言案

4月9日,董某某将2023年其所在学校泼水节的活动视频发布在网上,并配文字“地震来了,园区门也锁着不让跑” 。经查,4月9日,云南省迪庆州香格里拉市发生地震,董某某为了博取关注,便在网上发布了不实言论。按照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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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3:和某某编造“伊朗飞弹”网络谣言案

4月17日,和某某在抖音看到媒体发布的“游客在丽江拍到不明物体划过天空!拖着尾巴,像极了流星”视频后,在评论区发布评论“伊朗飞弹......”。经查,和某某是出于开玩笑好玩的目的,在评论区发布了不实言论。按照规定,民警依法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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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4:罗某某编造“虚假寻人启事”网络谣言案

4月18日,罗某某在网上发布“ 因本人儿子在华坪县失踪,现还未找到,贵州人常年住在攀枝花,来华坪玩失踪,身高160CM,喜欢打游戏,在网络上装男神,骨瘦如柴,非常的虚,本人儿子已失踪3天,如有好心人士发现重要线索,必将重金报答!!!”虚假寻人启事。经查,罗某某为吸引眼球,使用朋友李某某的照片制作了“寻人启事”虚假图文视频发布于网上,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扰乱公共秩序。按照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了罚款二百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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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5:毛某某、和某某发布“跑不成了”“运政又乱执法了”网络谣言案

4月19日,毛某某、和某某在网上发布不实信息“跑不成了”“运政又乱执法了”。经查,毛某某、和某某当天刷到的视频系发生于2016年的运政工作人员执法视频,因两人都从事交通营运工作,为了诋毁执法人员,便在配文中更改日期谎称是近日发生,并将视频配不实言论发布于网上,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按照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分别对两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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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6:惠某某编造“炸毁法院大楼25人死亡”网络谣言案

2月3日,惠某某在网上发布“炸毁法院大楼25人死亡”的视频,并在配文内编写了引爆炸弹的前因后果及危害。经查,惠某某在网上发布的视频系在家附近拍摄的风景视频,所配的音乐及文字是其在手机上刷到的网络不实内容,视频发布后造成了严重的不良社会影响,按照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惠某某作出了罚款二百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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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7:元某编造“昆明东川之前就有山体滑坡的迹象,政府没有理会,还拿棉花去堵”网络谣言案

1月23日,元某在微信群转发了“昆明东川之前就有山体滑坡的迹象,政府没有理会,还拿棉花去堵”的不实信息。经查,视频内容系2024年1月22日发生于昆明东川的山体滑坡自然灾害,但配文属于不实的编造信息,元某为博关注,遂将这条不实信息转发到微信朋友圈。按照规定,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

读本君有话说

从以上的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编造网络谣言大多是为了博取关注、吸引大家的注意、或仅仅是“图好玩”,但其忽略了,自己编造的网络谣言会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故而在这个“人人都有麦克风”的时代,用好自己的“麦克风”并不是一件小事,我们要深思慎行,不要人云亦云,也不要随波逐流,更不要“以讹传讹”,事实也证明了,为吸睛而弄虚作假,是要付出代价的。“秦朗”没有丢作业,我们也不能丢了责任与底线。

丽江公安提醒您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请广大网民依法上网,文明上网,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自觉遵守和维护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和谐清朗的网络环境,切勿为了贪图流量、吸粉编造传播谣言信息,对于编造、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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