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对广大驾驶人来说
这是安全行车的前提
但仍有不少驾驶人心存侥幸 酒驾上路
酒驾不息,曝光不止!
近日,交警姜堰大队三水中队在锦绣姜城小区附近开展酒醉驾夜查行动。
21点36分许,一辆白色宝马小型客车被执勤交警拦下。驾驶员是一名女子,交警示意其摇下车窗接受检查时,酒精快速检测棒闪亮,显示该驾驶员可能喝过酒。执勤交警立即责令其熄火并下车,配合检查。
交警在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检测时,该女司机先是以自己亲戚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处理不公为由,拒绝呼气检测,后又以让其表妹到场开走车子后才肯呼气,始终不愿配合。前后拖延将近一个小时后,在巡防民警和增援力量到场后,该女子最终放弃了抵抗,主动要求到医院抽血。
据女司机交待,当天晚上,她和几个朋友在三水大道某饭店吃饭,喝了一些扎啤。饭后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不料仅四五分钟,就被交警查了个正着。
4月30日,血液检测报告显示,女子血液中酒精含量达159.2mg/100ml,属醉酒驾驶。没想到,磨蹭了半天,结果为醉驾,拖延最终失败。面对检测结果,女子后悔不已,说出了大实话:“当时拖延时间,说白了就是想多耗一会儿,看(数值)能不能降低。”
5月7日,女子因涉嫌危险驾驶,被公安部门依法取保候审,等待法院宣判。
在此
晓生提醒大家
任何所谓逃避酒驾的“妙招”
都是不可取且违法的
没有任何真正有用的逃避酒驾的方法
酒驾是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会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造成巨大威胁。试图通过不正当手段逃避酒驾检测,不仅是对法律的公然违反,更是对公共安全的极不负责。
交警部门有多种科学、有效的检测手段来查处酒驾行为,而且对于逃避检测或阻碍执法等行为,会依法予以更严厉的惩处。
酒驾醉驾后将会面临哪些处罚呢?
酒驾成本高,干杯需谨慎!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处六个月以下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我们应该始终牢记
遵守交通法规
杜绝酒后驾车
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是每个人的责任和义务
不要尝试任何违法违规的行为
来逃避酒驾责任
而要树立正确的安全意识和法律观念
图文来源:姜堰印象(无语)
综合编辑:泰州百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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