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5日,是第十五个全国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为增强人民群众识别和防范经济犯罪的意识和能力,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荔城区检察院依托黄石工业园区“综治+”检察驿站,与公安机关、银行等在黄石工业园区共同开展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检察干警通过发放宣传材料、现场有奖答题、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为园区企业员工讲解企业内部易发的挪用资金、职务侵占、合同诈骗等企业经济犯罪表现形式、规律特点,有效防范企业违法犯罪的发生。
同时,检察干警还从身边的典型案例出发,深入剖析非法集资类、电信诈骗类、信用卡诈骗、合同诈骗等经济犯罪的特征与社会危害,并重点讲解了对应防范技巧,不断提高企业员工的法治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2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30余次,充分展示检察机关打击经济犯罪、护航民企发展的坚定决心,进一步提升了人民群众识别和防范经济犯罪的意识和能力。
让我们一起学习防范经济犯罪有关知识
保护自身财产安全
远离经济犯罪
PART 01
什么是经济犯罪?
经济犯罪是指在社会经济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领域,为谋取不法利益,违反国家经济、行政法规,直接危害国家的经济管理活动,依照我国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PART 02
常见的经济犯罪包括哪些?
1. 集资诈骗
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
2. 传销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取得利益。
3. 合同诈骗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行为。
4. 职务侵占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5.信用卡诈骗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PART 03
如何远离经济犯罪?
01
不随意出借身份证件供他人使用;
02
不随意出售、出租、出借银行卡和账户供他人使用、替他人中转资金;
03
不随意替他人携带现金、无记名有价证券出入境;
04
不为身份不明人员代办金融业务;
05
不参与提供或使用非法金融业务,选择合法可靠的金融机构办理业务;
06
保护好自己的银行卡信息和密码及金融交易的相关信息。
下一步,荔城区检察院将继续以黄石工业园区“综治+”检察驿站为依托,多措并举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走深走实,为企业提供多种“定制式”法治服务,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供稿 | 第二检察部
制作 | 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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