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80年代,苏联入侵阿富汗、支持印度军事挑衅中国,同时,苏联的图‑22M与米格‑31入役—造成对中国空防的巨大压力:当时,中国空军主力战斗机主力为歼-6、少量歼-7,它们只能以数量优势抵抗红色帝国的战略压力;
同时,处于战略防御阶段的美国也有同感:尽管通过各种战略渠道抗衡苏联,可是,美国也需要在亚太有一个抵抗苏联的同盟国—于是,中国、美国进入蜜月期,这对于美国格鲁曼公司而言,机不可失!
20世纪80年代的开局对美国格鲁曼公司简直是噩梦:F-14仅伊朗(80架)与美军自用,外销几乎为零;1980年日本选型败给F-15,生产线面临萎缩、财务紧张。它急需开扩更多的市场,庞大的中国空军无疑是打开亚洲市场、挽救F-14生产线的唯一机会了;
殷勤的格鲁曼公司主推24架F‑14A+(F‑14A升级版),换装F110‑GE‑400发动机(美军自用升级型号),而非老旧TF‑30 —体现出极大的诚意;它承诺提供全套配套:AN/AWG‑9雷达+AIM‑54“不死鸟”远程导弹(当时唯一可同时攻击6个目标的远程弹);而且,他向中国保证,中式F-14A绝对不做性能阉割,提供与美军自用相当的作战能力;
此外,格鲁曼公司积极推动捆绑合作、降低门槛:它表态同步推进“和平珍珠”(歼‑8II改装)与“超‑7/佩刀II”项目,以“多项目绑定”换取F‑14谈判空间;提出灵活支付方式,例如,部分款项可用工业品抵偿,缓解中国外汇压力(熟悉的味道:10年以后的苏-27项目付款模式……)。同时,格鲁曼公司承诺长期售后支持:派驻华技术团队、备件优先供应、人员培训;(这个模式似乎在苏-27项目中也有体现)
为了让美国高层放行这个项目,格鲁曼公司高层展开公关与游说:推动美国政府放宽对华军售限制,强调F‑14用于国土防空、不威胁美军;聘请公关公司游说国会与国防部,将F‑14对华出口定位为联华抗苏的战略工具;(苏霍伊公司也游说过俄罗斯政府放行苏-27项目)
尽管格鲁曼公司做出了巨大的努力和让步,客观原因还是制约了这笔交易:1987—1989年,美国政府坚持只卖整机、绝不转让生产/核心技术(AWG‑9、F110、不死鸟导弹),无法满足中国自主化需求 ;合同单机约4500万美元(1987年),24架总价超10亿美元,远超当时中国军费与外汇能力;F‑14为美式舰载体系,与中国苏式装备、后勤、维护完全脱节;1989年后中美关系降温;同时中国与苏联/俄罗斯达成苏‑27采购协议,F‑14彻底失去机会;
失败之后,格鲁曼公司全力挽救在华其他项目(1989—1990):1989年10月借北京航展,主动洽谈“超‑7”后续合作,承诺保留前期资金、待禁令解除后复工;它致信美国国务院,游说解冻“和平珍珠”与“超‑7”,试图保留中国市场入口;调整“超‑7”团队:撤换F‑14总师佩莱哈克,派更务实的罗默负责,改善合作关系;
失去中国订单,他为了生存,只能收缩F‑14业务、转向内部与其他市场:停止F‑14外销推广,聚焦美军F‑14升级(F‑14B/D)以维持生产线;转向电子战、预警机、无人机等非战斗机领域,降低对F‑14依赖;开拓中东、欧洲其他防务市场,但未再获得F‑14新订单;
1994年,业绩不佳的格鲁曼公司与诺斯罗普公司合并为诺斯罗普·格鲁曼(Northrop Grumman),彻底转型为综合防务集团(航空、航天、电子、舰船)。此后,它逐步退出战斗机整机制造,专注航电、雷达、无人机、导弹防御系统等高利润领域;
冷战后,格鲁曼转向对台军售,2023年因参与对台军售被中国制裁;它也再无大规模对华航空整机合作,仅保留有限电子与零部件层面交流;
但是,中国没有气馁和放弃:利用得到的西方技术和资料,通过11号工程让中国航空工业全面跨代升级,1999年投入巨额经费完善军工链条和基础工业,终于在21世纪初研发出全球第二款隐身战斗机,其他战斗机项目逐渐落地接装,逐渐超越俄罗斯,成为全球第二个双隐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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