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网购越来越成为人们习以为常的购物方式,各大网购平台,竞争日趋激烈。一些平台还在售后中推出“仅退款”模式。本来是为了方便消费者,结果个别人却动了歪心思。近日,哈市道外区人民法院速裁审判庭就成功调解了一起网购平台起诉消费者的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买家收到货申请“仅退款”卖家诉至法院

2023年8月1日、3日、4日,杨某在贾某经营的拼多多店铺下单DIY模具类商品4件,贾某分别于8月2日、4日通过快递向杨某发送合同约定的商品。快递分别于8月5日、6日送达,杨某收到贾某发送的商品并确认签收。8月8日杨某申请“仅退款”并操作成功。杨某售前售后未与贾某联系协商,一上来就直接申请“仅退款”,虽然贾某告知不支持“仅退款”,平台仍旧给杨某提供退货退款、仅退款等多种售后方案,杨某坚持选择“仅退款”。

退款成功后,卖家贾某要求杨某退回商品,杨某却表示已将商品扔掉。贾某认为,杨某的上述行为有违诚实守信原则,其与杨某之间的信息网络购物合同有效,双方均应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贾某已依约交付了商品,杨某负有及时支付货款的义务。如果杨某认为商品存在问题,应当在退款的同时退还货物,其未退还货物的行为,给贾某造成了损失,故贾某诉至法院。

法官成功调解 买家承担货款及诉讼费

据哈市道外区法院介绍,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王慧敏立即通过电话向双方了解网购的过程、争议焦点,并寻求解决方案。考虑到商家的居住地在外地,遂沟通双方通过线上庭审审理此案。

庭审刚开始,贾某情绪激动,认为现在像杨某这样的消费者不在少数,杨某存在恶意“仅退款”不退货的情形,致使自己遭受了商品损失和邮费损失。在沟通未果的情况下诉至法院,又产生了诉讼成本,希望能够通过法律手段来减少此类不诚信行为的发生。后经过法官的耐心疏导,贾某的情绪得以缓和。杨某在庭审过程中表示,系因商品质量不合格,达不到预期效果才进行的退款,但因贾某没有及时回复,其选择“仅退款”后,就将商品扔掉。

经过法官的耐心劝解,杨某认识到在没有与商家沟通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即处理了商品,现商品质量是否合格已经无法验证,过错在己,愿意接受调解,承担贾某的货款、诉讼费以及部分材料打印费用,并且在庭后立即转账给贾某。

法官说法:勿因小利丧失信誉

办案法官表示,在网络购物中,消费者如果不满意所购货物,应及时与商家进行沟通,确认申请退款后是否应当将商品寄给商家。切记勿因小利丧失信誉,警惕“仅退款”变成“多赔钱”。

现实生活中,有些消费者存在着“贪小便宜”心态,认为商品有瑕疵,寄回商家也没有用处,便不退货,自己留着也能将就着用,从而导致违反诚信行为的发生。通过这个案例,也告诫广大消费者,在网络购物时,同样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共同营造一个诚信、公平的交易环境。

龙头新闻·生活报 记者:栾德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