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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杨小刀

清代官员考评制度和现代官场年度述职及三年换届类似。比如在康熙朝,三年一次,逢寅、巳、申、亥年进行全面考核,比如1664、1667和1670年是大考之年,但州县官需每年冬季农历十月至十二月提交年度政绩汇报。冯可参是1668年上任,1669年被免职。可见,冯可参和他的两位前任邓章甫、金煜一样都是非正常程序免职。

1668年发生大地震后,整个山东停征钱粮,忙于赈灾,年底的述职也主要围绕这项工作开展,审核机制上一般由知州初审(农历十一月),然后是知府复核加具考语(十二月),最后终审由分守道到布政使司最后到巡抚衙门(次年正月)。

这一年可谓是冯可参的高光时刻,就其越级上报的果敢,知州郝献明捏着鼻子也要给他个“好评”,知府给他“云水清贞”的具语,沂州道副使赠他帐幕、衣袍腰带与靴袜,来表彰他的功绩。

1668年,冯可参绞尽了脑汁,光彩的和不光彩的手段都使尽了,总算把日子对付过去了。1669年,一县之地仍深陷泥潭。各种糟糕的信息汇集在他的头脑中,令冯可参,辗转腾挪,百般不得解脱。

知县,古代也叫“百里侯”,一顶乌纱,压着百里山河。知县既是父母官,又是百事司。钱粮刑名,皆在他笔尖打转;农桑教化,全凭他心头掂量。白天坐堂断案如青天,夜里挑灯批牍似老吏。驿站要通畅,盐课不亏空,城墙需坚固,粮仓常查验。春劝耕,冬赈饥,夏防涝,秋治盗。其职责在《职官志》里说得明白:知县掌一县治理,决讼断辟,劝农赈贫,讨猾除奸,兴养立教。凡贡士、读法、养老、祀神,靡所不综。

二十四字,字字千斤。政绩考评,治安是首务,户税、司法次之。怠则获咎,一点也马虎不得。

治安方面,沂州士绅购买郯城土地,强行驱赶当地百姓;士绅在邻县拥有田产,却寄籍在郯城逃避徭役,百姓哀求也无人理会;豪强隐瞒田产、假立户名逃避赋税,百姓畏惧权势不敢揭发;良民拖欠赋税,奸良混杂,完粮与欠粮的各占一半,催缴赋税只针对良民,导致百姓逃亡愈甚。

开支方面缺口更大。解缴户部方面,扣除地震免税额后,仅需银四千九百四两一钱六分七厘三毫九丝五忽四(含未缴部分);加上当年加征的十二两二钱七分九厘五毫一丝七忽一,总共应解户部银四千九百一十六两四钱三分六厘九毫。职役与经费方面,东路道、分巡黄河厅、本府各机构(运河厅、粮厩、捕河厅)、本县(县丞、典史)的门子、皂隶、快手等职役,每年工食银从几钱到几十两不等;民壮、马快、灯夫等役,工食银从数十两到数百两;看监禁卒、修理监仓、轿伞夫、库子、斗级等的工食银;儒学训导、斋夫、膳夫的俸禄;驿站马夫、执牌差役的工食银;买马、马草料的费用;科考生员廪费、岁贡生员膳食费、修理龙亭等杂费,银数从几分到几十两不等;驿站增补:康熙二年因郯城成为交通冲要,增添驿站马匹,每匹马每年草料银从七两二钱增至三十两。

赋税之征,向来是贪蠹的盛宴。朝廷每下一道征敛的文书,便为属吏开了一扇中饱私囊的门。若停征钱粮,便断了他们的财路。灾异亦是如此。郯城地震时,又东抚胪扳极详,然尚有奏报所未尽者。如“郯城李家庄一镇并陷,凡数千家,不见奏中”,李家庄一镇陷没、数千户湮没的惨状被人视而不见,天灾不可免,人祸却难恕。属官不法,胥吏借机暗中苛敛,搜刮的手一伸再伸,民有鬻子女以偿者,已有饥民思乱、匪患肆虐等社会问题接连出现。

仓廪倾覆,赋税尽废,无粮可征,无银可支。这种绝境,就是要借国朝整肃吏治的大势,以雷霆手段革除积弊——火耗加征之害。

更深的考量还在于民心。饥民啸聚,变乱将生。据《清代山东地震史料》收录的冯氏公文,其将火耗改革与“煮粥赈饥”并列作为安民要策,体现“救灾先救政”的治理逻辑。

这场一意孤行的“严格火耗”是成功还是失败?毫无疑问,是成功了,但也将冯可参推到了属官和所有胥吏的对立面。平常之年,也就罢了。可灾荒第二年,解缴户部的税银还没有着落呢?

可能有人会疑惑,大地震后百姓怎么还需要缴税呢?清初,朝廷因财政拮据,不得不采取“只蠲不赈”的荒政策略(清政府为应对旱灾、水灾、蝗灾等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包括常平仓、社仓、义仓等仓储制度,河流整治;蠲免赋税、赈济钱粮、以工代赈等灾时救济;借贷种子、移民安置等灾后恢复措施)。作为极震区,朝廷下旨蠲免了郯城大震当年“大粮免十分之四。八年,免普赋。顺治十六、七、八年,康熙元、二、三年等年,寔在民欠,概予蠲免。十年,免普赋。诏康熙四、五、六等年直省民欠钱粮,尽予豁免”。

朝廷的算盘珠子拨得极精:免当年钱粮四成,再勾销积欠八年赋税。

《康熙郯城县志》里说,冯可参因“催科政拙,杂派到任” (乾隆《郯城县志》卷七《秩官·宦绩》)去职,其实这只是体面的说辞。其背后的真实原因黄六鸿在《福惠全书》卷五《详文赘说》里说的清楚:“迫于考成,不得不挪新补旧”。

州县的考成固然是以钱粮催比,刑名完结为前提。以钱粮为例,按吏部则例,“地丁钱粮轻徽州县官,欠不及一分者,停其升转,罚律一年;欠一分者,降职一级;欠二分者,降职二级;欠三分者,降职三级;欠四分者,降四级;俱令戴罪征收欠五分以上者,革职。”

但有一点可以例外,那就是看州县官忙不忙,“上忙能完至三分,下忙能完至五分者,免其议处;上忙完不及三分者,罚俸一年;下忙完不及五分者,降一级留任” 。奖惩均有明文,老练的州县官善于避重就轻。

冯可参虽然出身寒门,可年少成名,且福建是科举大省,仕途的一些潜规则,他门里清。他一方面讲自己 “不特席不暇暖,而且过门不入”的特忙,一面讲有关考成之事。这样便可使自己进入上忙之列,考成也可从优。

考成的钱粮之事,他是怎么做的哪?拆东墙补西墙,完成三分,得个上忙。这本是地方政府主官的常用手段,即使是21世纪的今天,这种做法也并不鲜见。只要无人闹事,上峰就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冯可参终究思虑不周,想不到郯城的某个不法属官和胥吏们勾结起来(舆人伤之),纷纷到沂州衙门去状告知县冯可参蛮横霸道,挪用公款,导致驿站经费不足,以及衙役薪俸迟迟不付等问题,闹得上下皆知,让知州郝献明和兖州知府面目无光。

“不是不报,时候未到”。上下“清算”冯可参的时机到了,且只需沂州知州郝献明顺手推舟,就让冯可参陷入了万劫不复之地。

是哪一只黑手主导了这场“倒冯”的舆情事件呢?换句话说,谁能在“倒冯”的事件中分到最大的一块“蛋糕”?

黄六鸿在《福惠全书·卷四》中耐人寻味的提到这么一句话:僚佐朝夕共事,凡印官举动,无不周知。

僚佐主要包括像县丞、主簿、教谕、训导、典史等的佐贰官。其中,县丞是二把手,协助知县管理县境内的钱谷刑名等事务。

这些佐贰官“秩卑禄微,诸惟仰赖堂尊”,如何与县丞、训导、典史等佐贰官相处?后任知县黄六鸿提到,对他们一般采取宽容加劝导的态度,“宜恤彼勤劳,悯其贫乏,有功则举之以示劝,有急则周之以示恩,才不称事,多方指示而毋为苛责,守或偶渝,和颜开导,而俟其改图”。否则,“稍不留意,径情以行”,就会与这些人生出怨隙,对县官产生不利的影响,比如他们直接越级上报上次县官(冯可参)的行政瑕疵,使得县官受到处罚。

县丞王垓作为知县冯可参的副职,通常协助处理全县的粮马、税收、户籍等事务,相当于副县长角色。对于一县的财税事务是唯二有话语权的官员。冯可参的“挪移之法”,他也能通盘掌握。严格火耗,令他怀恨在心。单只利益受损,恐怕还不至于铤而走险,走上“倒冯”之路的最大因由,只有更大利益,确切的说是更大的政治野心才值得他公然暴露出真面目。

在清代,如县官因故离职,县丞则有机会任正印官之职,即为署知县。(沈书城辑:《则例便览·卷三》)也正是这一点妄念,让王垓主导了这场“倒冯”事件。

事实上,冯可参也并不是没有手段,转头给王垓一记“绝杀”,不仅让他妄想落空,还为此丢官罢职。

“州县官为地方事务之集大成者,不是非常特殊的情况,不得转委事权于佐贰杂职”(周保明《清代地方吏役制度研究》),强震后,郯城县衙行政人员伤亡惨重,虽无官吏伤亡的精确数据,但结合建筑全毁、行政瘫痪、驿传崩溃等史料可推断:县署在编吏役(含经制与帮役)伤亡比例较高,是“压死八千余人”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仅知县等少数高阶官员因居处或值守位置等原因幸存。

如“又东抚胪扳极详,然尚有奏报所未尽者。如郯城李家庄一镇并陷,凡数千家,不见奏中”。

这个“官员”正是县丞王垓,且与知州的属官(沂州官员王埙?清代著名诗人王士祯评价王埙:“先生不隐亦不仕,为德于乡称善士,公侯之后必复始。”这个“不仕”的真正缘由是什么,是不是这一污点,值得考证)沆瀣一气,让州属豪绅强购土地,驱逐原住百姓,冒充李家庄人丁。正是这个把柄让王垓被冯可参一记“勾拳”打倒在地。

也正是这一时期,李庄镇杨屯村人从庄坞迁居诸葛屯,后改名杨屯,鉴于王埙在庄坞杨鸣春家任教的经历,我猜测王埙与王垓之间必然存在某种关联,从他们的名字都带有“土”字旁的巧合上可见一斑。

另一证据,王埙主纂《康熙沂州志》时间和冯可参编修《康熙郯城县志》同步。冯可参的志书中处处可见震后灾民的苦难,王埙志只此132字,且艺文中没有收录冯可参的地震长诗。时沂州领郯费,没有一处体现上级关怀,这样做极可能王埙对冯有看法。

冯可参在编修《郯城县志》时对王垓大加挞伐,可谓将其钉在了地方史的耻辱柱上。冯可参到底是怎么说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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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必以为狂而姗笑之矣,凡我食禄于兹土者,慎无使人谓病狂云。续论曰:夫绾绶而膺民社,一邑之民命系之矣。即肩副佐之任者,亦莫不有阂于政务故。其人而勤职爱民,为祥鸾威凤者乎?则民欢乐只颂、父母矣;其人而尅营私,而政虎赋毙者乎?则民悲食黍、嗟硕鼠矣。若夫始而褒齐,终而盗跖,外饰驺虞之皮毛,内恣豺狼之性情,阳修细行,阴踰大闲,而斯民之感怨頼殊矣。此非民之谤誉靡常,良以政治之美恶有以致之也。至于学校为育才之地,而教养为尤急故:有胡瑗而后苏湖之子弟可风,有安乐而后荆南之生徒从化。苟师范之不先,而铢铢于节费之遗是何异?修人傲视乎侏儒而自矜去天之近也。唐有异乎?今按旧志,于官师之修职慈惠、有裨实政者,不惜繢襄书之;而于治行无闻者,则谨纪其籍贯履歷,备註彚置不书。原其不书之意,亦以见其毁誉显扬而遇毁之不堪传也明矣。此说,然民上僻处有年而绝无片善微长足登邑乘,自頽将置身何地乎?故汝南之评魏武,管之凡以一时公评千古定案,可不畏欻今藉所囊官师贤否一皆考之实迹定之鄉评。公是非同好同恶,褒美委无遇情议刺实非私意盖亦近倣滕峄近志之遗旨以昭将来之劝惩也。盖以职无大小,推赤心者为贵,政无美恶,协舆论者为良。然则官斯土者慎毋曰:“笑骂由他,好恶任我。”为则庶幾矣。

翻译成现代汉语表达方式,意思大致是:

人们或许会笑我狂妄,但我在这片土地上领俸禄为官,绝不愿被人说“行事疯癫”。

县志的政绩评论写道:哪怕在偏远之地做地方官,一县百姓的性命都系于其一身;即便只是副手,也该对政务心怀体恤。官员若勤恳履职、关爱百姓,能带来良善风气,百姓自然会像歌颂父母般称赞他;若剥削谋私、施政如虎狼、收税如毒蛇,百姓便会悲叹生计困苦,骂他臭名昭著。更有甚者,起初假装端正,最终却如盗跖般作恶——表面装得仁德,内心却如豺狼凶狠,小事上假装守规矩,大事上肆意越界,这样的官员,只会让百姓积怨至深。这并非百姓的评价反复无常,实在是“政治好坏”本身,决定了民心向背。

至于地方教化,学校是培育人才的根基,“教与养”是当务之急:北宋有了胡瑗,苏州、湖州的学子才养成良好风气;前代有了安乐,荆南的生徒才得以被教化。如果不先树立师表的典范,反而只盯着经费管理的琐事,这和矮子傲慢吹嘘“自己离天近”有什么区别?

唐代的志书体例与如今不同,对照旧志可见:对那些尽职惠民、有实际政绩的官员,志书会不吝赞美地详述其功;对那些治政无绩、毫无作为的官员,只简略记录籍贯、住处,甚至注明“不写详情”——这样“选择性记载”的用意,正是为了以史为镜:让善政者留名,让庸劣者警醒,以志书的褒贬,守住地方治理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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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冯可参苦心孤诣的志书,还原了历史真面目,让我们一窥其任上的那些风雨如晦,那些哀嚎苦痛,那些历历在目。

时隔350多年,多么漫长的时光!如今,1668年那场8.5级大地震所带来的灾难阴影业已消逝于历史的烟尘之中。然而,我们仍能从《康熙郯城县志》里那些条分缕析,严谨沉郁的文字里,感受到那颗为民之心的滚烫、灼热、真挚!

冯可参被撤职后,为什么不立即返乡,而是滞留在郯城?有学者考证,说他囊中羞涩,已经无力返乡。

从当时情况看,冯可参若要从任职地郯城,跋涉一千多公里返回故乡福建省邵武府,需要花费多少银两?

从路径最优解来说,交通工具上,宜在马头镇乘船,顺沂河南下,鉴于还有部分陆路,也就需要8到12两。

在食宿开销上,驿站对罢职官员不再免费提供食宿,需自费。普通客栈每晚0.05-0.1两,伙食每日0.03-0.08两,全程约3-5两。

路引与关卡上,办理路引(类似通行证)免费,这点香火情黄六鸿还是给的;意外支出,如疾病、劫匪(虽不常见),需预留2-3两应急。

综上,总费用大约在10-20两银子之间,这笔费用,冯可参拿不出,但并不意味着还不起。

在康熙年间,一位被撤职的县令,未被治罪,除了不能做官外,还能保留进士这个头衔的一切隐形福利。比如见官不拜、免赋税徭役以及成为士绅进入地方社会上层等等。如若放开投献,能在籍贯之地极短时间聚起好大一方势力。很多豪强劣绅就是这样来的。

冯可参,要想回乡,一时的困窘拦不住他。史景迁说他羞于回乡,这是原因之一。

令项羽拔剑自刎,抗拒惧死天性的,是他脑中的面子观念——面对意想不到的落败,他自感无颜再见江东父老。还没有尽展所学就被撤职,冯可参与项羽的心境应是差相仿佛吧。

冯可参在《康熙郯城县志·序言》中也说:可参自承放后,日惟揣匕其慄,救过不暇。“揣匕其慄”化用《诗经·小雅》“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意象,意为终日惶惧如临刀刃。“救过不暇”,补救过错都来不及,引申为彻底丧失政治前途。短短十余字,把仕途终结的悲鸣与嗟叹形象地描绘出来。

冯可参宁愿面对举目无亲,胥吏环伺的险恶环境,也“无颜再见江东父老”,那是何等的难堪啊!

然而,自从我着力搜集1668大地震前后郯城历史以来的十多年里,在冯可参身上,花费巨大精力,使尽浑身解术,穷搜其生平,几无所得。

不仅是我,邵武市政协举全市之力查找,也没有找到冯可参家族,妻族的任何信息,只在道光《福建通志》、咸丰《邵武县志》、光绪《邵武府志》、《增校清朝进士题名碑录》中拼凑出少年冯可参的寥寥数语。在《邵武历代进士辑考》(第160页)里,说他“幼聪颖,受书辄通大义,暨长,文誉蔚然”。

作为有清以来,邵武籍第二位举人,且是年轻举子,第一位青年进士,本应备受瞩目,却在桑梓之地的记载仅有寥寥数语,事实上的谜语人,这是很不可思议的。

遍观邵武历代举人,进士,都是非常罕有之事。这种笔削春秋的写法,把冯可参当成一件精美瓷器,打磨得没有一丝瑕疵,而其家族、妻族,却被掩藏得天衣无缝,在当时必然有外力,确切地说,士林声誉卓著,权倾朝野的朝廷大员出手方能办到,这一点,我深信不疑。

比如,冯可参之后的邵武第四位举人,第二位进士,吴震,在相关县志、府志、通志、碑录中就能拼凑出其完整履历。

吴震,福建邵武府邵武县,民籍,府学增广生,治《诗经》,字惊百,行一,年二十七,(丁亥年)十二月初八日生。曾祖文英,祖世懋,父昆,母邓氏。娶黄氏。福建乡试第二十八名,康熙十二年(1673)会试第七十名,韩菼榜列(殿试)三甲第九十一名。

基于以上推理,冯可参来山东参加铨选以及被撤职后,滞留郯城,恋栈不去,或许隐藏着更复杂的现实考量与精神追求。

我们还是再一次回溯其入京参加会试的经历吧。

在出门靠腿,信息传播靠书信的古代,能够“文誉蔚然”,其背后少不了推手,虽不至于拿冯可参当“奇货可居”,但寄予厚望,榜下捉婿,1655年,冯可参进京会试时,替他打点一二,也是可以想见的。

时,京城有邵武会馆,坐落在正阳门外东草厂二条胡同。该会馆创始人黄克谦所撰的《邵武会馆创始志》碑文中写道:“胜国时愚始祖与戎马从龙起家邵阳,随沂而南航,遂世阀阅。迨余历仕,与百而四十,斟水思源,宁能一日忘故里哉!”(载于1943年刊印的《闽中会馆志·邵武会馆》)

黄克谦,前朝万历二十六年进士,邵武人,后迁杭州钱塘县。该支黄氏为元代由山东迁邵武。

1655年,邵武会馆里来了两位赴京赶考的举子,一位是顺治五年举子李惟华,一位是顺治十一年举子冯可参。这两位举子都可谓邵武的“一时之选”,李惟华是府学解元,却栽在了会试这一关,累次不第;冯可参,少年举子,久负盛名。

这一年黄克谦是否健在尚未可知,但其子黄机却是大名鼎鼎,已经累迁国史院侍读学士,擢礼部侍郎。

作为邵武会馆的实际主理人,黄机能不对父亲的两位老乡照拂一二?具体怎么照拂的,阴私之事,我们无从了解。至少,有一点能够明确,也就是这一年,冯可参与黄机这位朝廷大员,从此有了千丝万缕的关联。

1667年,黄机升任礼部尚书。次年,也就是1668年调任户部尚书,再调吏部尚书。这一年,黄机上书《疏通铨法疏》:主张降补官对品除用,优化官员选拔任用制度,被御史季振宜弹劾,并以其子黄彦博(1664年同进士出身)疏通铨法为例。后被证明举隅不实。后黄机以迁葬为由乞归。

直到1679年(康熙十八年),黄机68岁,才被特召还朝,以吏部尚书衔管刑部事,参与司法审判。

很多历史的巧合,背后都有某种必然。冯可参到山东参加赴任安排,李惟华屡试不第,后来以举人之身到山东官阳信知县,我猜想,都是黄机一纸名帖在其中发挥莫大威力。尤其是冯可参,寄寓着黄机的某种情结吧。

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恨。大地震后冯可参能够调动起那么大的能量,借助的想必不仅仅是山东巡抚刘芳躅一人之势。

1670年,针对冯可参的“舆人伤之”,到最后阴沟里翻船,被撤职,固然有上下推手,但山东巡抚刘芳躅见其官场背景已去职,而未予真正关照,恐怕才是冯可参丢官罢职的最大因由。

弹丸之地的小小知县,受朝廷大风大浪的一点波及,就有池鱼之殃。于此,冯可参也有无可奈何之意吧。

而作为大学士的黄机,其官场上的任何瑕疵,都会被政敌抓到,进行攻讦。冯可参家族、妻族信息的悄无声息,或许是为了斩断与黄家的一切羁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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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合的是,成书于1670年的《康熙邵武府志》,冯可参系分纂人之一,正是这一府志在官师志“国朝进士”一目中竟然是一个“缺”字。《中国地方志总目提要》评价“是志校正不细,官师志中 ‘国朝知府’内容有重复”。

对冯可参而言,去职无疑是其人生的转折。但科举出身的传统文人,往往将“立德、立功、立言”视为人生三不朽。

寓居郯城五年,士民深知其清贫,纷纷主动馈赠薪米——这份发自民心的感念,正是他将“立德”践行到极致的最佳佐证。

再者,冯可参对地方治理仍有未竟之志,在任时曾目睹地方积弊,有未完成的改革,离任后主持本县书院,修志便成了另一种形式的“立言”。

例如,“户赋志载历代人口耕地消长,赋税徭役变化,多能反应本地状况。杂稽志内灾祥篇详列历代自然灾害,对康熙七年六月十七日发生的郯城大地震过程及后果记之尤详,不失为一则宝贵地震史料”(《中国地方志总目提要15-92》。通过梳理赋税沿革揭露制度缺陷,或借乡贤传记倡导教化——这种隐晦的参与,或许比直接为官更能影响后世。

不妨更大胆地猜想:志书成为重塑历史记忆的工具。以史志为鉴,既是对朝廷的委婉谏言,亦是对内心遗憾的和解。

冯可参的人生轨迹,恰是这“三立”之间的取舍与坚守,尤其在仕途失意后,以笔墨为舟,载着未竟的治世理想,在历史长河中留下了他独特的印记。

七载光阴倏忽而过,冯可参终于卸下异乡的风尘,回到了邵武的怀抱。此后,他将“澹泊自甘”,与清风明月为伴,以山水诗意为邻。

可命运无常,1673年,靖南王的叛旗骤然撕裂了八闽的宁静。当迫受伪职的文书送到草堂之前时,他只得匆忙带着家小遁入山谷间。

最终,窜伏无常,为风湿所侵,手足木强的冯可参,永远留在了武夷山的云雾之中。

一个满怀治世理想的读书人就这样戛然而止。像一片秋叶,带着未尽的遗憾,飘落在历史的深潭里。

《乾隆邵武府志·宦绩》里有结语:“卒后十余岁,邑人贸迁过郯,闻其父老犹有咨嗟太息者”,为冯可参的身后事留下一道深深地叹息……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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