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3月10日8时45分,长春郊区三道镇石碑岭煤矿北山宿舍区劳资科长林书的家发生爆炸,当人们赶来查看情况时,林书家的四合小院的房墙被炸塌、院门被炸飞,林书左手四根手指被炸断,后背被炸伤多处,浑身是血,人已经被炸懵了,只会机械的重复一句话:“电炒勺(指电加热的炒锅)炸了,快去救我媳妇。”
众人于是立即冲进屋内,发现残存的房墙上溅满了鲜血、沾满了血肉,空气中弥漫着浓重的血腥味和刺鼻的火药味,林书的妻子卢桂珍的双腿从膝盖处被炸断,被爆炸的冲击波拍到了厨房的煤气台处痛苦的呻吟着。众人不顾血腥七手八脚的将卢桂珍从煤气台上拽下来,用门板抬去医院抢救,但由于伤势过重、失血过多,卢桂珍于两个小时后抢救无效死亡。
接到报警后,长春市公安局郊区分局局长王伯恩、分管刑侦的副局长李广春带着侦技人员赶到现场,并立即兵分两路进行现场勘查和调查访问工作。
林书说:“3月9日家里来了客人,一直到晚上11点才走,因为3月10日是星期天不用上班,我和我爱人起得都很晚,3月10日8点30分我们才起床,8点45分左右我让我爱人做饭,结果我爱人去厨房取菜时,爆炸就发生了。”
“当时,我正打开卧室的门想出去,就在这时我爱人卢桂珍去推厨房门取菜,就听见‘轰’的一声巨响,我慌忙转身向卧室跑,这时我感到后背受伤,左手也不听使唤了……”
群众走访得知:林书和卢桂珍时年都是37岁,有一个12岁的儿子,家庭和睦,双方都没有乱搞男女关系的迹象,夫妻感情非常好,都老夫老妻了出门还像热恋中的小年轻那样勾肩搭背,肆无忌惮的大把大把撒狗粮,看的周围的同事们羡慕不已——
勘查发现,现场正房通往仓房的门口处有一个炸坑,可以确定是炸点。但是电炒勺和煤气罐都完好无损,技术人员用极大的毅力用筛子细细的过滤现场的碎屑和泥土,结果发现了里面混着刀闸开关和电雷管的碎片,据此确定本案是一起蓄意制造的爆炸杀人案。
老照片:现场勘查中的公安干警
郊区分局觉得案情重大,于是第一时间上报给长春市公安局,长春市公安局分管刑侦的彭祖尧副局长高度重视,认为这是一起技术性的爆炸杀人案,罪犯懂得爆破技术,但这种人在矿区多如牛毛,想要找到这么一个人,难度可想而知。这显然不是郊区分局一己之力可以搞得定的。于是,彭祖尧指示市局刑警大队和郊区分局刑警队抽调精干组成专案组侦办此案。
长春市公安局
经分析,鉴于林书和卢桂珍夫妻感情好,也没有外遇,所以专案组基本排除了因为林书和卢桂珍夫妇因为乱搞男女关系导致情杀的可能性。但林书作为劳资科科长,手中握有调职、招工的权力,工作中势必会得罪很多人,所以专案组认为仇杀的可能性比较大。
根据这一判断,专案组将排查条件确定为如下几点:
1、在工作中被林书得罪、和林书有矛盾的人。
2、有接触爆炸物的条件、且懂得爆破技术的人。
3、在生活中和林书有矛盾的人。
4、要注意其他因素导致杀人的可能。
确定上述工作方向后,专案组分成七个小组,分别深入到林书所在的同事、邻居、领导和井下矿工中开展了走访工作。
石碑岭煤矿是一个有六千多名职工和家属的大矿,每个人或多或少的都跟林书、卢桂珍夫妇有过接触。通过对矿上的工作流程的了解,专案组认为矿上对井上炸药的管理、运输和存取都有严格的程序和监督,在井上将炸药交给私人手中基本不可能。
但是,石碑岭煤矿对井下的炸药管理则漏洞比较大,虽然在井下也有小药库,对小药库内的炸药的领取和管理也有明文规定,但因为每天炸药用量不同,有时候矿工为了图方便,在升井前把当天用剩下的炸药藏在井下,以备第二天继续用,这就为人为私藏炸药提供了较大的操作空间。因此,专案组就把炸药来源的排查重点放在井下的矿工。
老照片:矿工
与此同时,另一组侦查员在对林书进行访问,要求林书回忆有哪些人既和他有仇,又恰巧懂得爆炸技术。林书经过回忆说了十几个嫌疑对象,其中他认为最有可能得是某井机电段电工徐某,他懂得爆破技术,两人的关系原本不错,但因为林书拒绝给他侄子安排工作,两人因此反目成仇。
专案组随即传唤了徐某,结果发现这人趁着午饭的时候传出了一张纸条,被专案组截下后打开一看,是写给某井机电段的另一个工人的,上面写着:“速将东西转移”。
专案组将计就计,将纸条放行,让其顺利传到那个工人手中,结果在当天晚上该工人拎着一个鼓鼓囊囊的大工具袋走出工房时,被蹲守的侦查员抓了个正着,从工具袋中搜出了电池、刀闸开关等物,其中的刀闸开关和林书家爆炸现场发现的刀闸开关属于同一款式。
于是,徐某和该工人两个倒霉蛋连续挨了好几天的大记忆恢复术,两人交代这些东西是他们在井下顺手牵羊“咩”下的,准备上井倒卖小赚一笔,但两人坚决否认自己制造了爆炸案,怎么挨大记忆恢复术也不承认,看样子徐某的作案嫌疑可以排除。
林书提出的第二号嫌疑对象是矿工陈某,他因涨工资的要求屡次被林书“打回”而多次到林书家大吵大闹,有一次甚至还拿着一根电雷管上门威胁林书再不给他涨工资就和他同归于尽。
第三号嫌疑对象是矿工李某,他因为要求调换工种屡次都被林书拒绝而怀恨在心,多次扬言报复,要让林书全家“坐土飞机”(意思是用炸药将林书全家炸上天)。
第四号……
不过,这些嫌疑对象经过专案组的用一个多月的时间一一核实,全部被排除了作案嫌疑。
这么一圈忙活下来,案子又回到了原点。这时,终于有人想起林书在爆炸现场说的那句:“电炒勺炸了”。但是现场勘查明明发现电炒勺好好的没有爆炸,然而林书在接受询问的时候几次都言之凿凿肯定地说:“电炒勺炸了”。作为有多年井下工作经验的矿上老人,林书照理来说不可能连什么东西爆炸都分不清楚,现场明明有浓烈的火药味,那为什么他一口咬定是电炒勺爆炸呢?
另外,专案组请来公安部刑侦局大案处处长、精通爆炸物研究的刑侦专家乌国庆来勘查了一次现场,乌国庆得出结论:以炸药爆炸时的冲击波速度每秒2500米来算,爆炸发生时距离炸点不到5米的林书是根本来不及转身的,以他在爆炸时所站的位置,受伤的位置应该在前胸而不是后背,所以很明显林书没有说实话!
乌国庆
于是,专案组开始对林书的履历和案发前的行为举止进行深入的核查。
1975年,林书被分配到三道镇石碑岭煤矿,并在同一年认识了卢桂珍,两人很快相互吸引并坠入爱河,但由于卢桂珍是农村户口,所以林书的父母坚决反对两人结婚,结果两人先斩后奏,先上车后补票,当1979年下半年林书领着已经有五个月身孕的卢桂珍上门见父母时,林的父母见生米已经做成了熟饭,也只好捏着鼻子认了卢桂珍这个儿媳妇。当年,两人结婚,1980年上半年,儿子出生,此时的林书和卢桂珍过的是蜜里调油,你侬我侬。
老照片:婚礼
不过,甜蜜是短暂的,因为卢桂珍是农村户口,没有正式工作,只是在矿上打零工,一家三口只靠林书的那点工资,日子过得非常紧巴,为此心情烦闷的林书经常酗酒,酒后就和卢桂珍吵架,有时候还打架,甚至还有一次双方打架动用了菜刀和木棍,幸亏被人及时拉开才没搞出人命来。
直到1983年林书被调到三井子口当副井长,并借着这个便利给卢桂珍安排了一份临时工,两人剑拔弩张的关系才大大缓和,甚至和好如初,甚至出入像恋人一般勾肩搭背,给工友们“撒狗粮”。
1987年,林书调任劳资科长,成了矿上的“红人”,请托的人很多,卢桂珍也借着林书的高升成为矿上的正式工,而且也借着拿了不少好处,由于林书在工作上比较正派,不给人“走后门”,因此一些人会把请托通过卢桂珍递到林书这里。林书认为卢桂珍这是给他惹事,不准她再这么做,而卢桂珍依然我行我素,夫妻关系再度紧张起来。
此外,劳资科长的应酬很多,所以林书回家的时间也越来越晚,而且每次回来都是一身的酒气,也无法在夫妻生活方面满足“三十如狼四十如虎”的卢桂珍,引起了卢桂珍的不满,并怀疑林书在外面搞女人,身子被外面的狐 狸 精给掏空了,导致没办法给自己“交公粮”,再加上林书所在的劳资科总共就三个人,除了林书外其余两个都是女同志,由于工作需要林书经常要和这两个女同事中的任何一个去长春市区出差,这更加引起了卢桂珍的怀疑。
为此,卢桂珍隔三差五的在劳资科外盯梢,监视着林书的一举一动,甚至多次去矿长办公室闹,要求将那两个女同事调走。矿长不胜其烦,于是就找那两名女同志谈话,希望她们调动一下岗位,不然工作没法开展。其中一个女同事妥协了,同意调走,另一个女同事坚决不调走,随即就成了卢桂珍的眼中钉肉中刺。
某天,林书正指导这名女同事写材料,结果卢桂珍一脚踢开劳资科办公室的门,进屋后大声斥责道:“你个臭不要脸的狐 狸 精,想男人想疯了吧?!”
该女同事也是个火爆脾气,当场像一头母豹子一样跳起来扑向卢桂珍,两个女人好一顿撕吧,打了个平手。从此卢桂珍不敢再惹这个女同事,但每天林书下班回家她就会追问林书是不是又和这个狐 狸 精鬼混了?时间一长,流言蜚语就起来了,于是剩下的那个女同事也没办法,主动申请调走。而且矿上的女干部和女矿工们都害怕卢桂珍的彪悍,也主动离林书远远的。
这让林书破防了,感觉自己在矿上名声扫地,在同事们面前抬不起头,一个“惧内”的帽子算是摘不掉了。于是林书在1990年曾经向卢桂珍提出离婚,结果遭到卢桂珍的断然拒绝,林书的邻居反映:那天卢桂珍双手叉腰对着林书大吼道:“你如果和我离婚,我就让你在矿里做不了人,叫你身败名裂!”
1991年3月8日是林书母亲的六十大寿,而卢桂珍对当年林书父母反对她嫁给林书这一件陈年旧事耿耿于怀,因此只许林书拿一盒生日蛋糕去给林母祝寿,遭到林书的坚决反对,但由于自己的工资是全部上交给卢桂珍管的,自己平时连买盒烟都要打报告申请烟钱,所以林书只好再三恳求好歹再加100元。结果卢桂珍又来了个“腰斩”,只同意给50元,让林书在母亲的寿宴上很没面子。此外,一名参加了林母寿宴的林家亲属反映:卢桂珍竟然在家婆的寿宴上直接说林书“那方面不行”、“不能交公粮”,导致林书在父母和亲朋好友面前丢尽了颜面。
老照片:祝寿
至此,专案组认为林书拥有强烈的杀人动机。
在专案组的反复做工作下,林书的儿子林某刚说出了一条重要线索:3月9日是星期六,他放学早,回家时看到爸爸林书正在院子里捣鼓一个开关,看到他进院时明显有一个遮护的动作,并催促他赶紧进屋写作业。晚上,爸爸和妈妈又大吵了一架。3月10日早上,他想去院子里玩,但是林书要求他待在卧室里千万不要离开,8时40分的时候林书显得非常焦躁、坐立不安,然后离开卧室去厨房,不久就发生了爆炸,因为林某刚待在卧室里,所以幸免于难。
此外,林书有长期的井下工作经历,懂得爆破技术,用炸药、电雷管、电池和刀闸开关制造类似于专案组还原的爆炸装置属于小菜一碟。
3月9日林书向矿上请了病假,但却并没有去看病,而是在家中待了一天——
此外,通过反复走访确认,从3月9日晚到3月10日早上爆炸发生这段时间内,没有人靠近过林家,外人进入安放爆炸物的可能性基本被排除。
有作案动机、有作案时间、有作案条件、有作案技术,该是摊牌的时候了。
1991年5月3日,专案组传唤了林书,一开始林书坚决不承认自己有任何问题,直到5月21日的第九次审讯时他的心理防线才彻底崩溃,交代了自己炸死妻子卢桂珍的犯罪事实。
林书说,自从卢桂珍逼得整个矿上的女同事都不敢接近他时,他就起了杀妻的念头,并开始构思手段。因为自己对爆炸技术比较熟悉,且爆炸现场被破坏后自己暴露的可能性很小,于是就决定使用爆炸装置杀妻。
1990年12月,他利用下矿工作的机会私藏了八管炸药和两个电雷管,又准备了电池和刀闸开关,但是并没有立即动手,这时候他犹豫了,毕竟还有儿子。
然而,卢桂珍在1991年3月8日在他母亲的寿宴上让他颜面扫地,又让他坚定了杀妻的想法,但他又舍不得自己的前途,毕竟自己的工作能力在矿上是有口皆碑的。可是他又想到卢桂珍的跋扈,让自己看不到希望,又无法离婚,于是最终还是下了决心杀妻。
3月9日他请了病假,就在家中精心组装了一个电控爆炸装置,经多次测试后确认万无一失。3月10日8时15,他悄悄起床,将爆炸装置连上炸药和电雷管后装在屋门处,然后在8时30分叫醒卢桂珍,让她起床做饭,卢桂珍起床后他则留在卧室里和儿子玩,不让儿子出门。8时40分过了都没听到爆炸声,他担心有人发现门上的爆炸物,便于8时45分走出卧室向厨房查看,就在这时他看到卢桂珍正在推房门,于是慌忙转身往卧室跑,结果爆炸在他转身后发生,导致他左手四根手指被削掉,同时后背被炸伤。
至此,本案告破,林书因故意杀人罪被长春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并公诉,判决结果欢迎知情小伙伴积极补充(个人认为卢桂珍有重大过错,所以林书应该是死缓起步、死刑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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