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范因酒后驾驶严重交通违法犯罪引发的事故风险,持续维护平安稳定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按照乐山市公安局统一部署,连日来,全市公安交管部门统一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
查处数据:
本周,全市共查获酒醉驾97起,其中,周末统一行动查获23起。
现将查处的酒醉驾典型案例
予以曝光
请广大驾驶人以案为戒
杜绝酒醉驾,平安出行!
案例一
查处时间:2026年1月10日01时42分许。
查处地点:市中区翡翠路。
驾驶车辆:川ZDE***8小型轿车。
违法驾驶人:曹某某。
违法行为: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曹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65mg/100ml。曹某某的行为已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二
查处时间:2026年1月10日09时20分许。
查处地点:乐山市联运车站。
驾驶车辆:川L7***0大型客车。
违法驾驶人:佘鲁某某。
违法行为: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佘鲁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66mg/100ml。佘鲁某某的行为已构成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三
查处时间:2026年1月10日20时30分许。
查处地点:五通桥区冠英镇。
驾驶车辆:川LZ***3普通二轮摩托车。
违法驾驶人:赵某。
违法行为: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赵某体内酒精含量为38mg/100ml。赵某的行为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处罚情况: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赵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300元的行政处罚,驾驶证记12分。
全市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
强化路面严查!行动中,全市公安交管部门以“严打严控、源头治理、协同共治”为核心,通过“所队融合”“交巡联勤”机制,公安交管部门积极联合巡特警、派出所等多警种力量,全面强化路面警力部署,加大路面查处力度。
聚焦重点时段!全市公安交管部门严格执行“亥时勤务+”勤务模式,突出晚间、深夜、早间、午间重点时段,开展错时勤务,接力整治。
锁定重点区域!全市公安交管部门紧盯城市餐饮娱乐场所周边、城乡接合部、农村乡镇道路、高速公路出入口等重点区域、重点路段,建立“涉酒风险热力图”,实施精准布控。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逻结合、随机抽查与精准拦截并用,形成严打高压态势。
筑牢源头防线!全市公安交管部门主动联合街道、村组干部,上门入户、走村进寨,广泛开展“遵法守规、拒绝酒驾”主题宣传,号召和帮助餐饮娱乐场所粘贴醒目的警示标语。发动餐饮从业人员及时提醒聚餐结束切勿酒驾。严查营运车辆及驾驶人酒后驾驶,积极联合主管部门,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
乐山公安交警提醒
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开展中
请时刻谨记:
酒后驾驶,害人害己!
安全是回家最近的路!
珍爱生命,拒绝酒驾!
(乐山公安交警胡荀、谢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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