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到治理狗患,很多人第一反应是“管狗”,但养狗的人都知道,狗的问题说到底还是人的问题。2025年城镇宠物犬数量已达5343万只,这五千多万只狗背后是五千多万个养犬人,管理难度可想而知。
这几年各地没少下功夫。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把遛狗不拴绳、饲养烈性犬等行为明确纳入治安处罚范畴,罚款上限从500元提高到1000元,还新增了行政拘留措施。一些地方也在探索创新做法,比如济南2017年就推出了“养犬登记信用计分制”,每个犬主12分,扣完了狗被暂扣,人得去学习“补考”。效果也确实有——2017年济南市民对“犬只不拴绳”的投诉比2016年下降了43%。
但问题还在,而且不小。有媒体报道,浙江长兴县一家医院的犬伤处置门诊,短短7天就接诊了367位被狗咬伤后接种狂犬疫苗的市民。湖南株洲某小区一只犬连伤三人,游客在云南一服务区被犬两次扑咬致骨折。一位被狗咬伤的受害者起诉到法院,最终只获赔3862.52元医疗费和交通费。还有的案例中,5岁幼童被邻居家的狗扑咬致伤,赔偿问题闹到法院也没能协商一致。
罚也罚了,管也管了,为什么治理起来还是这么吃力?一个关键原因是——出了事之后,受害者的赔偿问题没有着落。犬主拒绝赔偿、无力赔偿,甚至根本找不到犬主的情况并不少见。有地方统计,2025年以来仅12345热线收到的养犬相关投诉就达1540余条。受害者被咬了,医疗费自己先垫着,后续能不能拿到赔偿全看犬主的人品和家底,这显然不合理。
于是有人提了个思路——借鉴机动车交强险的做法,设立“养犬强制责任险”。说白了就是:养狗可以,但必须先买一份强制性的责任保险,万一狗伤了人或者损坏了他人财物,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先行赔付。
这个想法并不是空穴来风。2026年广东两会上,就有省人大代表丁珂珂建议“借鉴机动车管理经验,在省内试点‘养犬许可证+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北京也曾拟推广养狗者投保第三者强制责任险。早在2008年,杭州就推出过由地方政府全额买单的“宠物犬主责任保险”试点。实际上,德国、西班牙、瑞士等国家已经通过立法强制要求养狗人购买责任险。
目前市面上已经有宠物第三者责任险产品在售,像平安保险推出的宠物险种,一年保费39元到109元不等,对应保额4万到20万元。但问题是,这些都是自愿购买的,买不买全凭犬主自觉。数据显示,2024年我国宠物险渗透率尚不足1%——绝大多数养犬人根本没有购买任何保险。
如果把“狗强险”设计成类似交强险的模式,有几个好处是显而易见的。第一,受害者权益有了保障——被狗咬了不用跟犬主扯皮拉锯,保险公司先行赔付。第二,养犬人的责任意识会被倒逼出来——每年交一笔不多的保费,既是对别人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第三,执法部门处理涉犬纠纷时也有了抓手,赔偿问题交给保险机制去解决,不用每件事都闹到法院。
当然,具体怎么落地还有很多细节要琢磨。保费定多少合适?保额设多高才够用?烈性犬和普通犬要不要区别对待?强制投保和养犬登记如何挂钩?这些问题都需要在实践中摸索。但方向是对的——用制度化的保险机制去化解狗患带来的社会风险,比单纯靠罚款和拘留要管用得多。
狗的问题,根子在人的责任上。让养犬人通过购买强制保险来为自己的狗可能造成的伤害兜底,不是给养狗增加负担,而是给社会增加一道安全网。这个思路值得好好琢磨琢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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