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幼师是孩子的第二个妈,可有些披着老师外衣的人,心肠简直比石头还硬。
这两天,广东中山一家幼儿园发生的事儿,让无数家长气得直哆嗦。一个3岁半的小女娃,就因为中午吃饭慢了点,竟然被男老师按着头硬灌,脖子上勒出一圈青紫,这到底是教孩子吃饭还是在审犯人?
事情发生在几天前的一个中午。家长刘先生接到园长电话,对方轻描淡写地说孩子不小心磕碰了,已经处理过。等下午去接人时,刘先生一看女儿嘴破流血、脖子上一道道伤痕,心疼得直发抖。这哪里是磕的?他当即要求查监控。这不看不知道,一看心惊肉跳。
监控画面里,他家闺女小婷当时坐在矮桌前,可能是不太饿,吃得慢了些。旁边一个男老师突然绕到她身后,一把捏住孩子的下颌,拿不锈钢勺子硬生生撬开嘴往里塞饭。孩子吓得直往后躲,被按得死死的,眼泪混着饭菜往下咽,嘴角都渗出了血。折腾完还不算,最后这老师竟像拎小鸡一样拽着小婷的胳膊拖离了餐桌。
铁证如山,原本还想用“磕伤”糊弄过去的园方立马变了脸,赶紧改口道歉并报了警。可这迟到的一句对不起,能抹平孩子身上的伤和心里的阴影吗?医院诊断书上白纸黑字写着:面部、下颌、颈部皮肤软组织挫伤,唇挫伤。3岁半的娃娃啊,连话都说不全,遭这罪谁能受得了?
目前,这涉事男老师已经被停职,警方也以故意伤害案由立案侦查了。大家最关心的肯定是,这种恶劣行径能怎么判?懂行的朋友都知道,故意伤害罪得达到“轻伤”标准,小孩子这种皮外伤大概率只算“轻微伤”,没法直接让他进去踩缝纫机。但别急,治安管理处罚法可不是摆设。对一个不到14岁的幼童下狠手,最高可以拘留15天,罚款2000块。
而且,这饭碗是彻底砸了。教师资格条例写得明明白白,品行恶劣侮辱学生的,直接吊销资格证,5年内别想再考。就算他有合法证件,没有犯罪前科,品行不端照样得滚蛋。此外,家长完全可以依法索赔医疗费和精神损失费,让幼儿园也跟着长长记性。
有证不代表有德,能考过笔试不代表心理健全。把3岁孩子交到这种人手里,简直是家长的噩梦。旁边竟然没有其他老师上前制止,园方第一反应还是包庇撒谎,这管理漏洞得多大?希望这事能给所有幼教机构敲响警钟,招人不仅要看证,更得看看心黑不黑。对于这种暴行,大家觉得光拘留15天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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