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终审刑事判决明确判定21间商铺返还广西一家民营企业,判决生效已逾三年,物权过户手续迟迟未办结;企业申请盘活闲置商铺增收止损,却未收到书面回复,部分商铺还被纳入拍卖流程。这场扫黑除恶案件的财产执行难题,折射出涉案赃物返还、民企产权保护的现实堵点。

、恶势力套路贷设局,企业商铺遭虚假诉讼侵占

2008年,广西百色烁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烁城公司”),开发百色田阳区烁城中央公园项目,涉案21间商铺为该项目配套商铺。

2009至2015年间,以陈某林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开展“套路贷”犯罪,通过制造1450万元虚假银行流水、虚构巨额债权债务,随后向法院提起虚假诉讼,通过调解、强制执行程序,将烁城中央公园21间商铺裁定抵债至陈某林的子女控股的田阳顺某置业有限公司名下。

(相关判决书,当事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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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判决书,当事人提供)

2021年,法院作出刑事判决,认定陈某林等人构成诈骗罪,明确案涉21间商铺属于犯罪赃物,依法应当返还被害人烁城公司。2023年,终审判决维持该项财产处置判项。判决生效后,省级法院指定玉林市玉某区法院负责本案财产部分的执行。

(相关判决书,当事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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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年8月24日,法院出具《执行保全案件结案通知书》,确认已对上述商铺完成查封保全,涉案财产处置附件清晰列明21间商铺归属返还烁城公司。

(结案通知书,当事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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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案通知书,当事人提供)

、涉案财物返还执行,存多重现实阻碍

(一)过户工作推进缓慢

自2023年终审判决至今长达3年,登记在田阳顺某置业有限公司名下的21间商铺,始终未办理过户返还至烁城公司,资产长期处于权属悬空状态。烁城公司希望相关部门能依据生效判决,加速推进过户流程。

(二)企业提交减损申请未收到回复

2025年6月5日,烁城公司提出商铺长期封闭闲置,请求法院准许企业对外出租商铺、收取租金。烁城公司表示,该商铺地处田阳核心商圈,按同地段市场租金测算,21间商铺总面积约2000㎡,每月每平方米租金约80元,闲置三年累计租金损失超570万元。企业经营因巨额资产闲置承压,数百员工就业、项目债务偿还均受波及,申请出租仅为减少闲置损失。

据烁城公司相关负责人反映,该书面申请提交法院后,近一年暂未收到相关书面批复与处置告知,出租诉求暂无明确处理结论,21间临街核心商铺持续大门紧锁、无人经营,未能发挥资产应有经营价值。

(三)商铺突现拍卖计划,多重执行异议维权受阻

2025年玉林市相关法院首次拟拍卖该10间商铺,烁城公司立刻提出执行异议,主张两级法院刑事文书均清晰载明21间商铺系陈某林团伙所得赃物,处置方式为返还被害人,并非没收、拍卖上缴,启动拍卖与生效刑事判决主文内容存在冲突,请求法院解除查封、撤销拍卖,并依法办理过户返还手续,拍卖随即中止。

2026年初,法院再度作出拍卖公告,拟对前述21间商铺中的10间重启询价、司法拍卖程序,烁城公司再次提出异议2026年5月,法院召开异议听证会,准许继续拍卖商铺。烁城公司随即提起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诉讼费16万余元。企业因资产被封、资金困难申请缓交、分期缴费,但法院以不符合缓交法定情形为由,仅口头驳回,未出具不予准许的书面依据。

目前该场线上拍卖虽已在平台撤回,但针对案涉商铺的执行处置程序并未正式撤销,相关争议仍待司法审理定论。

(资产处置详情,来源于阿里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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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处置详情,来源于阿里资产)

、受害企业核心诉求

烁城公司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出以下诉求:

1、优先推进过户手续:恳请法院严格依照判决,尽快完成21间商铺的产权变更登记,返还至烁城公司名下,完整恢复企业财产所有权;

2、过户前准许盘活资产:希望在产权过户办结前,同意企业对外出租涉案商铺,最大限度降低长期闲置带来的经济损失;

3、撤销拍卖执行措施:申请解除案涉商铺查封,撤销对相关不动产的司法拍卖。

扫黑除恶“打财断血”工作需兼顾铲除黑恶经济根基与返还群众、企业合法财产,强化民企产权司法保障。从涉案财产执行实操来看,不动产返还过户时限规范、查封资产盘活机制、诉求答复效率三方面制度仍有待完善。

烁城公司期待执行机关能结合生效刑事判决、涉案财产权属事实,依法平衡执行程序规范与民营企业财产权益,推动商铺过户、资产盘活、撤销拍卖的诉求落地,让生效司法判决转化为企业可落地的合法权益,彰显司法公正与营商环境保护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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