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很多私家车位都会立上类似这样的告示牌。
上面文字的大致意思是:未经许可严禁停车;违者将被拖车,费用由车主自理。牌子下方通常还会附上合作拖车公司的联系电话。
这块牌子不是虚张声势的恐吓,而是在自家停车位被人强占时可以用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一个强大的法律武器。
因为美国的法律明确规定,只要车位上事先设置了这样的警示标志,业主就可以要求拖车公司把未经许可违停的车辆拖走。
根据地区不同,拖车的费用大概在100-300美元之间,此外还有每日25-50美元的停车费。法律同样规定,所有这些费用全部由违停者支付。
不同州的法律略微有所差异,但这些差异主要体现在具体的执行程序和细节上,在“违停即可拖车”这个大的原则上是一致的。
比如有些州规定,业主可以和拖车公司签订一次性的长期协议,允许拖车公司日常对车位进行巡视,如发现违停车辆可以立即自行拖走。还有些州为了避免拖车公司出于牟利目的而进行扩大化的“掠夺性拖车”,规定每一次拖车都需要得到业主出具的书面授权。
美国公寓小区的物业通常都有自己合作的拖车公司,只要确认车辆属于违规停放,就能很快安排拖车。即使你只是一个租客,只要有租约表明自己可以合法使用这个车位,就同样可以要求房东或者物业联系拖车公司把违停的车子拖走。
当然,大多数人发现自己车位被人占用后,第一反应肯定还是联系车主、和和气气地要求对方挪车,毕竟谁也不想把原本可以协商解决的一件小事升级成更大的纠纷。
但是,如果对方是像长沙那个彭某那样蛮不讲理胡搅蛮缠的人,那这么一条法律可就太有用了。
你不需要和对方正面接触,低声下气地说尽好话,求他大发善心,求他把乱停在你家车位上的车子挪走。
你也不需要自认倒霉地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和对方一次次地扯皮,直至让自己身心俱疲。
你不需要在对方一再逃避、你无计可施之后,大费周章地在车位上安装水泥立柱和U型管,封死那辆怎么也不肯开走的车。
你也不需要把自己的遭遇拍成视频发到社交媒体上,盼着事情上热搜,希望网络上大家的关注能够让你在和对方的博弈里多出一分胜算。
你更不需要接受各路神仙的劝说,委屈地按照他们要求的那样,息事宁人、一再退让。
你需要做的就是打一个电话、签一份授权文件,仅此而已,然后就自有法律替你出手教训烂人。
对方是气急败坏还是垂头丧气都与你无关,你只需要云淡风轻地享受这甜蜜的正义(sweet justice)。
简单的问题对应简单的解决方案,非常简单、非常公平、非常高效。
对比之下,看长沙那则霸占车位的新闻,我的感想就是:这样的维权成本太高,太累、太耗人了,既不简单也不公平,更谈不上高效。
这么鸡毛蒜皮的一件小事,放在二十年前最多只能算是都市报和晚报上一则几百字的边角料新闻,在今天却能变成轰动多日的热搜,引得全国网友关注、各大媒体点评。
这么简单的一件事,是非曲直一目了然,解决起来却如此费劲,出动社区、物业、街道、警察、单位,前后六次调解,整整用了十多天。
如果不是彭某的公职人员身份,如果事情没有发酵到网上,恐怕这一切还不会这么容易就结束。
我们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主要用于维护管理公共道路上的交通秩序,但小区的地下车库不属于“道路”的范畴,交警管不了。私人产权车位属于民事领域,执法机关能够介入的空间非常有限。
这么一来,这件本来很简单的事就陡然变得复杂了起来。霸占车位者几乎不用付出什么成本,唯一需要掌握的就是不要脸这个技能;而车位的主人想要让对方挪车,却往往需要付出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原本非常简单的事情却总是变得非常复杂,找不到一个简单的解决方案——或许这就是生活累人的一个原因吧。
不光是强占车位,我们在生活中都遭遇过各种各样蛮不讲理的人:在高铁上霸座的,在医院里闹事的,在飞机上撒泼的,在公共场合肆无忌惮抽烟的,等等。
但我们的社会似乎还没有形成一套可以制止约束这样一些行为的法律机制,相反总是要求其他人退让、包容。
我们寄望于调解、看重人情,却忽略了只有划出一道清晰的规则底线才能有效地遏制那些蛮不讲理的人。
如果蛮横无理总能让别人让步而自己则不会受到任何惩罚,那最终撒泼打滚的巨婴就会越来越多,于是就形成了恶性循环。
所以,期待长沙这件事至少能促成相关法律法规得到完善,针对强占车位和违停形成一套符合我们国情的处理机制,这必然要比一两个彭某被停职更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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