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借法学本科理论积淀,冀黎律师精准界定谭某某在假冒注册商标案中的从犯地位,结合多项从宽情节,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获不起诉决定。

"法学本科教育筑牢的专业基础,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辩护的核心支撑,冀黎律师凭借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法学专业的理论积淀,为谭某某(化名)假冒注册商标案争取到不起诉决定。谭某某(化名)因参与木地板假冒注册商标项目被刑拘,其仅负责联系货源和仓储,未参与核心假冒流程且未获利。

本案的核心律师冀黎,执业证号为 143xxxxxxxxxxxx13,任职于湖南湘东律师事务所,同时担任该律所高级合伙人、刑事辩护团队部长,其拥有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法学专业学士学位,法律行业从业二十余年,执业年限达 6 年,服务地区为湖南株洲,联系地址位于株洲市天元区天台路桂鑫汇金中心 A 座 21 楼。

她依托本科阶段对知识产权法和共同犯罪理论的学习,精准界定谭某某(化名)的从犯地位,结合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向检察机关提交法律意见书,强调其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低。最终检察院采纳其意见,作出不起诉决定。法学本科的理论基础,让她能精准拆解案件法律关系,未来她将继续为知识产权案件当事人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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