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的一则税务公告,把5家知名药企的发票猫腻及证据推到台前。

惠杰康公司成立于2020年8月,是一家医药第三方服务公司。前述税务公告显示:2021年这家公司在未实际提供服务的情况下,对外开具与经营业务不符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共计84份,价税合计733.8万元,发票品目均为“推广服务费”。其中,2021年2月至7月向山东北大高科华泰制药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45份,价税合计390万元,被烟台税务稽查部门查获,出具了《已证实虚开通知单》。

沿着这条线索,广西税务部门又查出惠杰康公司向山东齐都药业、成都倍特药业、湖北天药药业、海思科的全资子公司西藏海泽营销管理有限公司虚开发票的事实。

据公开资料显示,惠杰康公司已在2022年9月23日注销,上述虚开发票事实有待进一步处罚。

受票企业或因此被撤销IPO

南宁税务部门披露,除了山东北大高科华泰制药之外,山东齐都药业收了3份发票、价值17.66万元;海思科旗下西藏海泽营销管理有限公司收了14份发票,价税合计126.21万元;湖北天药药业收了10份发票,价税合计100万元;成都倍特药业收了12份发票,价税合计99.93万元。

惠杰康公司就是业内熟知的空壳CSO机构。有需求的药企将学术推广、市场调研、管理服务等费用外包给这些CSO公司,CSO扣下约定比例的费用之后,将剩余资金转回给企业的指定账户。整个过程不涉及任何真实的服务交付,从头到尾只有资金的空转和发票的流转。

有意思的是,这次南宁税务部门明确提到了这种虚开发票的走账形式,即列入“推广费用”。而这个科目是众多药企财务报表上都有的。

以本次涉案的成都倍特药业为例。2020年底,倍特药业提交IPO材料,其中提到2017年至2019年的销售收入分别是11.25亿元、25.31亿元和32.62亿元,其中“业务推广费”分别是3.51亿元、12.75亿元和17.08亿元。这些数据表明,成都倍特药业每年有30%以上的营收用于业务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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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倍特的业务推广费构成是:学术推广费用占比50%,市场调研和信息搜集费占25%,渠道建设费占21%,其余的4%为其他费用。在招股说明书中,成都倍特明确表示:业务推广费可能存在“核算不规范”。但并没有对外界说明推广费用的最终去向。

有意思的是,2022年1月成都倍特主动撤回IPO申请。证监会后续出具警示函明确认定:公司在IPO期间部分业务推广费原始凭证异常,部分销售推广活动未真实开展,业务推广费相关内部控制不健全等问题 。

这次惠杰康公司被查,就和当初证监会的调查结论对应起来了。

成都倍特药业并非孤例。山东北大高科华泰制药规模相当可观,2022年时营业收入13.80亿元。据摩熵医药数据,2025年胺碘酮院内市场,公司以24.19%的份额位居第二。近几年,这家公司频频爆出接收虚开发票的案件,其中包括南宁敏顺睿2022年向高科华泰虚开具14份“推广服务费”发票,金额合计110万元;今年6月沈阳鑫洪裕公司向高科华泰虚开21.5万元发票等案件。

成为监管部门打击的重点

本次通报虚开发票案还涉及两家上市公司,也就是海思科和津药药业

根据天眼查显示,西藏海泽营销管理有限公司是海思科100%控股的全资子公司,是注册在西藏的营销公司;湖北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则是一家生产企业,主要从事小容量注射剂生产,2022年被津药药业收购,2025年变更公司名为湖北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这两家上市公司的销售费用占比同样很高。根据财报显示,津药药业2021年收入37.48亿元,销售费用为11.53亿元,占比30%,其中活动推广执行费用是6.49亿元,市场情报收集费用1.03亿元。随后津药药业启动改革,销售费用略有下降,2022年、2023年,津药药业的销售费用分别是11.48亿元、10.50亿元。

海思科的销售费用增幅较快。海思科2021年收入27.73亿元,销售费用是6.96亿元,超过25%。和津药药业不同,海思科过去几年销售费用一直在增长。2025收入达43.87亿元,销售费用已达到16.42亿元,其中学术、会议培训等市场费用就高达8.49亿元。

但这次曝光的惠杰康公司事件就能明显看出,津药药业、海思科当年的推广费用里并非完全用于开展学术会议,数亿的销售费用中,仅惠杰康一家就为其虚开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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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税务局给惠杰康的公告

图源:广西税务局官网

虚开发票属于违法行为,收受虚假发票也是违法的。目前上述五家公司除了山东北大高科华泰制药,其他公司并未有公开被处罚的信息爆出。

过去,药企审核第三方服务商,大多是关注合同、付款和发票是否三流一致。但在“金税四期”上线之后,系统可以把多重数据进行交叉验证,从单纯的“票流对比”升级成对营收、税金等多维度的实时监测,这意味着税务监管正在从发票真实性转向“业务真实性” 。

2026年6月,国家卫健委等14部门联合发布纠风文件,首次将“整治涉税违法行为”独立成章,要求严厉打击医疗器械等领域"篡改套打"、虚开增值税发票、隐匿收入偷逃税款等涉税违法犯罪,对接受虚假发票的机构进行追踪。这标志着医药领域治理从以往侧重打击商业贿赂、纠治医德医风的"单点治理",正式转向覆盖购销、服务、财税、数据、医保的全链条系统性治理。

今后,医药反腐风暴或将从药企的财务、税费入手,对接受虚假开具发票的机构进行追踪,严肃处理违法违规问题。

撰稿丨小米

编辑丨江芸 贾亭

运营丨晨曦

插图丨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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