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快讯(深度撰稿/刘后照)12月29日,从安徽省砀山县检方了解到,对于影片“子夜枪声”所讲述的案件故事,在受害者家属的努力下,向当地检方提交了上诉材料,检方正式受理,或将于近期进行案件的重审工作。
接到受理的消息,受害者藏军的家属表示,他们期盼着这天二十多年了。从前几天刚刚拿到判决书,再到提交上诉材料,他们马不停蹄的奔波。同时,藏军家属表示,对于二十年前的判决书他们不认可。
其中,在判决书中提到,臧军涉嫌敲诈藏德福一万或者五千元,因此枪手王法国系维护他人合法权益,应当予以从轻处罚,判处王法果尤其徒刑三年。同时,判决书中强调,当地警方在事后对于死者藏军的笔迹进行了鉴定,确定勒索信是藏军所写。王法果持枪打击“犯罪分子”藏军,属于保护他人合法权利,属于正当防卫。
对于判决书中上述所提及的内容,藏军家属表示不能认可。藏军的哥哥说:“我真的不能明白,我弟弟被持枪打死之后,警方如何鉴定的笔迹?也未有人到家里提取过任何材料,更何况我弟弟文化程度并不高。那么,作为臧德福所纠集的几个人(拂晓报提及的系团伙,判决书中的系证人),是否鉴定笔迹是我弟弟藏军所写,那么他们持枪打人属于正当防卫?”
同时,判决书中还提及,对于王法果的“作案工具”单管猎枪一支予以没收。可是,对于其他枪支未做任何描述。在拂晓报的报道中,所提及的一起是七支猎枪。如果判决书是支持王法国藏德福等人系正当防卫的话,是否应该描述为“防卫工具”,而不是“作案工具”。
对于这个案件故事,阳光快讯将继续讲述。(责任编辑/杨雨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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