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之谦自从靠写段子重新发家之后,他一直是娱乐圈的话题人物,无论什么事情只要带上薛之谦的名字,便能蹭上一拨儿热度。2018年元旦节还没有结束时,薛之谦2006年发行的歌曲《认真的雪》又坐上了热搜榜。

正所谓“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落”,野生音乐人“也正强”通过其音乐工作室发表声明称自己才是《认真的雪》的歌词原作者,并要求薛之谦方立马下架这首歌,并且赔偿他3000万人民币。

由于微博名为“也正强音乐工作室”的名气实在是太小,所以这条微博发出来之后,并没有多少人看见。众多微博营销号也是在该微博发布了好几个小时之后才慢慢的开始发布微博议论这件事情,而薛之谦本人则是在次日凌晨才在微博上做出正式的回应。

事实上,眼尖的网友们第一时间就发现了“也正强音乐工作室”发布的《律师函》漏洞百出。不仅抬头名称写错了,就连内容也是东拼西凑的,毫无逻辑性可言,最重要的是连“民事法”与“刑事法”都没有分清楚。实在是,让人怀疑这封《律师函》的真实性。

作为一个专业的娱乐小编,本人抱着求真务实的态度上网查询了这家名为“XXX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服务机构。经查实之后,小编发现,这是一家非常专业,并且非常正规的国际化律师事务所。

一个如此专业的法律机构所发出的每一封《律师函》都应该是非常规范的,再加上该律所的从业人员基本上都是法学硕士博士,拥有一定的海外背景。有如此辉煌经历的法律服务机构,怎么能够发出一封处处是bug的《律师函》。

以小编曾在某大型企业实习的经历来说,像这种资历的公司,对外发出的每一物料文件都是需要经过层层审批的。从执笔人起草,再到盖上公章发布,这中间起码得经过一个星期左右的来回审核,审核内容包括错别字、语句、用词、逻辑顺序、标点符号等,审核标准严格程度堪比报社出稿。

一封经过了如此严格审核的《律师函》怎么会出现这么多的bug呢?所以,经过推理,我们有理由怀疑,“也正强音乐工作室”在网络上发布的《律师函》很有可能是他自己伪造的。如果我们的怀疑成立,那么也正强至少面临两个指控:

一是XXX律师事务所指控“也正强”非法盗用该公司公章,状告其“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以及毁坏该公司名誉。

二是薛之谦指控“也正强”诽谤罪。

如果以上两项指控正式立案,并且提出诉讼。不出意外的话,也正强将会在监狱里面蹲上一段时间,反省自己的过错。

看到这里,许多小伙伴会很好奇,这位也正强到底是何方神圣?本着答疑解惑的态度,小编接下来准备给各位小伙伴们普及一下这位“音乐人”的历史。

提起“也正强”这个名字,就必须再提起马蓉。因为在“马蓉出轨宋喆案”曝光之后,这位“也正强”也曾经露出过水面。与马蓉是同学的他,还曾与马蓉有过一段恋情,并且在王宝强与马蓉的婚姻存续期间,他们俩也曾多次发生不正当的男女关系。

当时也正强还在微博上疯狂的@马蓉,直到他微博账号被封锁。2017年12月31号,也正强的微博又重新解封,他又开始在微博上表白马蓉。但是这一系列的表白,马蓉方都没有回应过。

小编在查也正强的资料的时候发现,原来也正强是1991年出生的。在结合《认真的雪》是在2006年正式发行的,那也就是说这首词最晚也是在也正强15岁的时候完成的。未成年就能够写出用情如此之深的歌词,那也正强无疑是个天才少年,作品应该很多,人也应该很红。然后,直到2018年,这么多年过去,他却只有两首完全不火的音乐作品。

对于也正强的所作所为,小编只想说,从来没见过这种炒作的,炒着炒着就帮薛之谦“洗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