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郭先生反映,开发商擅自对银湖馨苑小区4#地下车库重新排号,自己原有车库位置“被占”,想退款只能一直等

花12.5万元买的车库遭遇“进退两难”

律师:单方变更合同内容属于违约行为,开发商不仅要退款,还要赔偿损失,赔偿金额按照同期同类基准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当时买车库的时候,如果有人跟我说最终车库位置会有变化,我是不会买的。”近日,银湖馨苑小区业主郭先生向本报反映,在未告知的情况下,开发商擅自对小区内4#地下车库进行了重新排号,他的库号还在但位置变了,这让他很气愤。然而,更令他无奈的是,如今,车库退与不退都是“两难”。

延期3年交房,车库位置还变了

业主:“我买的是位置,不是号码,不能说变就变啊。”

位于红岗区的银湖鑫苑,是一个新建小区,2012年,这里的部分楼盘开始预售,郭先生考虑到离单位较近,便全款买了一套房子。2013年5月,又在小区内认购了一个地下车库。

“车库预售的时候,就是一口价12.5万元一个,当时,有各库眼的位置图,告诉我位置随便选。”郭先生说,因为他的生日是4月28日,车库是4#,就选了28号的位置,并付了全款。

“当时,售楼小姐说,到年底最迟也不过2014年,车库就能下来。而至于其他的变化,比如,有可能重新排号之类的事儿,根本没说。”郭先生说,让他没想到的是,车库不仅没有如期交付,一等就是四年,而且选好的位置也“说没就没了”。

“我买的是位置,不是号码,不能说变就变啊。”郭先生气愤地说,当时,他选的28号是朝北的位置,并且离车库进出口比较近。今年3月份,他去验库时却发现,原来的位置变成了18号,而28号变成了朝南的位置。

“从当初买地下车库,到2017年年底通知我验库,都没有人跟我说车库位置会有变化,如今好位置都被人占了,我都不知道怎么办好了。”郭先生很是郁闷。

可以换其他位置,也可申请退款

置业顾问:“啥时候退钱得问公司,实在不行,你就把车库挂出去卖。”

从今年3月中旬验库到4月初,郭先生就车库问题,前后到售楼处找了两次, 5月4日,记者再次随同郭先生来到了银湖馨苑销售中心。

当天,置业顾问徐女士接待了郭先生。徐女士说,目前4#地下车库有库眼150多个,已经售出的有110多个,当时建设时根据实际需要,预售图和实际位置确实有变化。“去年年底通知业主验库的时候,我们有告诉业主说,车库位置有调整,让过来重新选。”

对此,郭先生予以了否认:“当时,置业顾问就告诉我说车库下来了,随时可以验库,如果告诉我要重新选位置,我不会不过来的。”

如今,郭先生原有车库位置已经“有人”了,那么郭先生该怎么办?

徐女士表示,郭先生原有的位置是不可能再给他了,郭先生可以选择现在的28号,也可以选择其他位置。

“如果我不要现在的28号,他们让我从65号、66号、67号中选一个,这三个库我都看过了,还特意用尺量了一下,库宽小了至少40公分,进车出车都十分不方便。”郭先生希望开发商可以给予退款。

徐女士说:“退款也行,我们会向公司打报告。”

“申请退款后,钱啥时候能给?”郭先生追问。

“这个就得看公司了。”徐女士回复说。

郭先生告诉记者,据他了解,在他之前有不少人要求退钱,有的两年前就申请了,至今仍是杳无音讯。

对于郭先生的这种说法,徐女士没有予以否认,并建议郭先生:“实在不想要的话,你就把车库挂出去卖,看看别人有没有需要的。”

先提交申请单,退款时间不确定

隆源房地产:“不相信公司的话,可以去法院走诉讼。”

置业顾问徐女士告诉郭先生,车库的开发商是大庆隆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郭先生可以去公司了解退款具体事宜。

按照徐女士提供的地址,当天,记者随同郭先生来到了该开发商所在的办公地点。

在郭先生表明来意后,一位自称是公司工作人员的吕先生进行了接待。

吕先生表示:“退款可以,第一步就是先到售楼中心提交申请单,工作人员把单子提交公司,公司领导签字后就可以退款了。”

“提完单子后,多久能拿到钱?”郭先生追问。

“这个我不知道,不确定,我不负责这一块,负责这一块的经理,今天不在。”吕先生说。

“万一,我提交完单子,你们迟迟不给钱怎么办?”郭先生再次问。

“如果你不相信公司,可以去法院走诉讼。法院怎么判,我们怎么办。”吕先生这样回复。

郭先生告诉记者,他之所以迟迟没有提交车库退款申请单,是考虑到一旦单子提交上去了,钱迟迟不给,车库他也不能用了,最终很有可能变成“人财两空”。

单方变更合同内容属于违约行为

律师:“开发商如果违约,不仅要退款,还要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就郭先生反映的车库合同纠纷一事,记者也向律师做了进一步咨询。

黑龙江羿洪刚律师事务所王喜文律师告诉记者,像郭先生反映的这种问题,如果开发商确实是在未告知业主的情况下,擅自对车库位置进行了重新调整,那么就属于违约情形,应承担相应责任。

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合同的主要标的物发生重大变更,必须经过双方充分协商并同意后才能变更,单方变更合同内容属于违约行为。作为合同的另一方,郭先生可以在两方面权利中选择一种进行主张。一是,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另一个是,如果开发商不能履行合同的话,也就是因开发商违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情形,就构成了根本违约,郭先生享有法定的合同解除权,就可以解除合同。此时开发商不仅要退款,还要承担合同的违约责任或赔偿损失,赔偿金额按照同期同类基准银行贷款利率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