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中国工作,经常听到婚假,事假等等。而在德国,当然雇员每年有一个月左右的带薪假,除了这个带薪休假,员工如果有事,能不能请假,德国法律的规定到底是如何的?

什么时候可以休事假?

通常来说,如果带薪假已经修完,那么其他的假期就遵循“没有工作就没有工资” 的原则,也就是说,请的额外事假一般是没有工资的。
但是法律也有例外的规定,§ 616 BGB:
出于亲人的原因
没有自己的错误
时间相对可以忽略不计

而无法工作的话,雇员不应该失去自己的报酬。
这就意味着,如果您有重要的个人原因,您可以请几个小时,到最长不超过五天的事假,而且这种情况下请假不会影响工资。
当然,前提是老板的允许。如果老板拒绝的话,员工不能私自去休假。但员工有权去劳动法庭或律师处寻求帮助。 一般情况下,只要是下面所列出了个人原因,员工都能胜诉:

请带薪事假的重要原因

例如自己的婚礼,近亲的婚礼,家庭成员的出生或死亡等等。
下表列出了各种情况允许请带薪事假的时间,注意,不是法定条例,而是以前判例法的结果。

带薪事假

自己结婚

1天

如果举行教堂婚礼 ,还有额外婚假

1天

自己小孩,父母的婚礼

1天

父母金婚纪念日

1天

对于父亲,孩子出生的那天

1天

伴侣死亡

3天

家庭成员死亡

2天

近亲死亡

1天

履行公民职责

如当市议员,法官,公立服务,自愿参加消防服务等。

(Schffen,Richter,Hilfsdienste,Freiwillige Feuerwehr)

按地区
一年最多12天

法院,如参与作证,审判等

在审判期间

看医生,如果只能约工作时间的话

持续时间

搬家(通常仅出于工作原因)

1天

注意:工作合同的差异当然可能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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