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9年由四位著名导演及演卓别林、范朋克、毕克馥、格里菲斯出资创建,逐步发展成为控制美国电影生产和发行的八大公司之一。在1981年并入米高梅公司,改称为米高梅--联美娱乐公司,以出品007系列电影知名。

电影制片和发行公司。1919年由C.卓别林、D.范朋克、M.壁克馥、D.W.格里菲斯出资创建。目的是为了摆脱大电影公司的束缚和剥削,争取更多的创作自由和更大的利润。最初设想只是摄制和发行4位创始人的作品。后因格里菲斯退出,卓别林、范朋克等人的作品数量有限,公司遂把资助独立制片人拍片和发行他们的影片作为业务重点。联美公司与当时的其他电影公司不同,它没有自己的摄影棚,拍片时需租用场地;没有自己雇用的电影明星和导演,采用向独立制片人投资的方式拍片;没有自己的电影院,发行影片采取与发行商逐片签订合同的方式。联美是最早采用美国在60年代盛行的制片和发行方式的大公司。这种经营方式及导演具有的相对独立性,使联美公司得以在摄制娱乐片外,还拍摄、发行了一些具有一定影响和一定艺术成就的影片。如C.卓别林的《淘金记》(1925)、《摩登时代》(1936)、《大独裁者》(1940)、《舞台生涯》(1952)、D.W.格里菲斯的《被摧残的花朵》(1919)、《走向东方》(1920)以及《疤面人》(1932)、《桃色公寓》(1960)、《西区故事》(1961)等等。

米高梅-联美娱乐公司成立于1924年,由米特罗公司(Metro Pictures Corporation,1915年成立)、高德温公司(Goldwyn Pictures Corporation,1917年成立)、路易斯· B·梅耶公司(Louis B. Mayer,1918年成立)三家合并而成,成立后受控于电影院线巨头马库斯·洛(Metro是洛氏公司旗下子公司,洛氏后来又相继收购Goldwyn和Mayer公司)。

30年代好莱坞鼎盛时期,米高梅公司是最大的电影公司,每年要生产40-50部影片。米高梅在这一时期拥有美国最受观众欢迎的影星和导演,影星如G.嘉宝、C.盖博、J.哈罗、S.屈赛、R.泰勒、J.克劳馥、N.希拉等等,导演如E.von斯特劳亨、K.维多、F.朗格、G.顾柯、V.弗莱明等等。

从30年代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米高梅摄制了数以百计的影片,除了少数影片如《块肉余生》、《叛舰喋血记》(1935)、《茶花女》(1939)、《忠勇之家》(1942)、《双城记》等之外,90%为平庸之作,内容浅薄、脱离现实,往往千篇一律地以虚构的故事、美满的结尾,配上受观众欢迎的大明星和较高的摄制技巧去招徕观众。米高梅公司日复一日地像工厂生产工业品的流水装配线那样大量生产这种影片,为好莱坞赢得"梦幻工厂"的"美名"出了大力。40年代末到50年代初,米高梅曾一度以拍摄大场面歌舞片为重点,生产了几部颇有特色的歌舞片,如《雨中曲》(1952)等。

50年代美国电影业发生危机,公司影片产量逐年下降,到70年代初至80年代每年只拍三、四部影片。70年代初,美国拉斯维加斯的大资本家K.克科里安买下了米高梅公司。米高梅公司开始多元化发展,并涉足拉斯韦加斯、里诺等赌城的房地产、旅馆业以及其他能获利的方面。到70年代末米高梅公司又再度繁荣,制片只是这个公司的广泛业务范围之一。1981年米高梅公司出资买下联美公司,改名为米高梅-联美娱乐公司,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电影制片公司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