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传视频称广州越秀某小区大院,一男子在自家附近阻止施工队进驻加装电梯时,突然倒地不治。对此,东环社区工作人员回应称,事发于上周日(5月12日)。
5月14日中午,记者在越秀区东环路3号大院xx栋楼下看到,现场还留有警戒线、一双拖鞋和其他杂物。视频中出现的施工支架已被挪走。事发楼宇共约9层高,未安装电梯。但附近已张贴电梯建设工程规划批后公布图。公布说明中,批示日期为2019年年初。另外,记者看到,事发小区为老旧小区,其中有另外一栋已经装上玻璃电梯。
5月15日,越秀区黄花岗街道办对此事进行了通报。
网传视频截图
通报称:2019年5月12日上午9时许,东环路3号大院25号楼下,施工队正进行加装电梯围蔽施工,该楼底层业主刘某不准施工队进行施工,期间,刘某情绪激动用力推撞铁架的过程中突然倒地。其后,民警及“120”救护车到场,经检查证实刘某死亡,符合猝死,目前公安机关已在进一步调查。
经了解,东环路3号大院25号楼是一栋9层楼的老旧住宅,共有52户居民(其中有8户业主为省有色金属地质局,在申报户数中按一户计算),因此,本栋楼宇共有44户业主表决是否同意加装电梯,同意加装电梯39户,超过双2/3业主同意。
申请报建前,东环居委在2018年5月6日组织召开加装电梯协调会,底层业主刘某表示“会影响采光,少数服从多数”;在批前公示期内有业主提出异议后,在2018年12月19日东环居委再次组织召开了加装电梯协调会,底层业主刘某提出要求补偿人民币20万元,加梯小组认为不合理拒绝补偿,调解不成功。
通报显示,该楼宇于2019年1月29日获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穗规划资源建证[2019]219号),大楼加梯小组于2019年3月13日到街道登记施工许可信息,街道城管科依照《小额工程信息录入规定》(越建水〔2016〕49号)给予办理《广州市临时性建筑和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开工建设信息录入管理证明书》。该楼加装电梯工程经合法程序审批并合法合规进行围蔽施工。
街道办回应称,事件发生后,黄花岗街道主动与死者家属进行多次沟通,安抚家属情绪,并组织驻点律师为家属提供法律指引。接下来街道办事处将会继续积极跟进,做好相关后续工作。
来源:南都记者马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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