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2019年第35次工作会议公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定于2019年8月1日召开工作会议,审核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完善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9年8月1日(星期四)开市起停牌,待公司收到并购重组委审核结果后公告并复牌。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审核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批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