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翰烽/文
新京报讯 据《辽宁日报》消息,近日,辽宁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村“两委”干部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强化村干部待遇保障,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确保每村每年村干部基本报酬和村级组织办公经费两项合计不低于10万元,村党组织书记年基本报酬不低于所在县(市、区)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标准。健全完善村干部绩效奖励制度,明确村集体经济经营收益可提取一定比例用于对村干部绩效奖励,进一步激发村干部工作热情。
这个标准到底高不高?我们先来看看2018年辽宁省的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
据辽宁省统计局数据,2018年辽宁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4656元,增长6.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4.5%。另外,大连市农村常住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8103元,比上年增长7.3%。
如果按照这个标准,村支书一年的基本报酬大概在3万多元左右。当然,全省各个县(市区)的标准可能不一样,有的高、有的低,经济发达地区可能更高,落后地区可能更低。
这样的标准自然不是很高的。不过,有两点值得关注:一是村干部绩效奖励制度。也就是说,可以从村集体经济经营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奖励,这对于那些经营条件好的村,收入应该还可以增加。不过,像辽宁这样的省份,恐怕条件好的村,并不是很多。
二是作为村支书,当然最有价值的不只是工资收入,而是其拥有的资源财富。不要把村干部不当干部,他们虽然处于最基层,但他们上接行政资源,下接广大群众,在不少资源的配置方面,还是拥有不少的话语权,使得村官还是有一定权力的。这样的权力,即使是用到正道上,也能够变为不小的财富。
比如有的地方村支书,同时还做着实业,或者是兼职生意,法律、纪律方面并不会有太多限制,但是他们拥有的地位、资源,自然可以享有一定的便利。毕竟,村支书还是属于“不脱产干部”。
三是村支书拥有了一些更多的晋升通道。这方面的晋升通道越来越多,比如有乡镇街道的站所事业单位,比如现在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考,开始大量面向村支书进行招考。如果解决了身份、职位问题,工资待遇自然会有更多的上涨空间。
不过,今天的有些现状值得关注,那就是村干部的工作状态发生了很大变化:一是出现机关化。不少地方要求村干部实行坐班制,不仅让村干部工作专职化、办公化,这就让村干部存在脱离群众之危险。
二是出现行政化。村级组织本应该充分发挥自治组织功能,但是现在不少上级行政事务都在向村级延伸,使得村级组织不堪重负,文山会海、表格材料、检查考核等等,都在困扰着村级组织。
三是出现形式化。挂牌子,搞创新,刷白墙,搞经验,写标语,喊口号,等等,在一些地方盛行,严重影响了实干、实绩之风,令群众感到厌烦、不满,这种倾向值得注意。
激发村支书的热情与动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村干部队伍,还得认真检视当下的工作状态,着力回归村级组织自治功能,让村组织做好应该做的事,带领广大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不要过多去干行政性事务。
对于村干部的激励方面:一是要将工资报酬与工作实绩相挂钩,建立绩效考核体系,打破平均主义,干得好的发得多、干得差的发得少;二是要拓展村干部的晋升通道,让村干部有更多进入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的合法通道;三是要控制村干部队伍规模,严格控制财政购买供养人员,可以对上级行政性事务实行“费随事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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