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军入伍,保家卫国

是每个适龄青年应尽的义务

然而也常常有极少数青年

因怕苦怕累

服役思想不端正

经疏导教育无效,被部队依纪除名退回。为进一步维护兵役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解决入伍新兵拒服兵役问题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河北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组织市县两级兵役机关会同地方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对2019年全省16名拒服兵役违法人员实施军地联合惩处。邢台1人上榜。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黄博宇,男,宁晋县侯口乡人,2019年9月批准入伍,服役于武警部队某部。该青年入伍后,思想消极、逃避训练、抵触管理,经反复教育无果后,被部队按拒服兵役除名处理。经宁晋县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给予黄博宇以下处理:取消黄博宇义务兵优待,按照宁晋县2018年农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2倍标准,给予一次性经济处罚26810元;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得为其办理出国(境)相关手续;两年内不得为其办理升(复)学手续;纳入履行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两年内不得为其办理各类贷款和经商手续;将黄博宇拒服兵役行为及处罚情况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通报。

参军卫国

是国家宪法明确的内容

在我们享受今天如此幸福生活的同时

我们不能忘记负重前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