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近期发布了2020年第7号国家标准公告,发布了新版的《手消毒剂通用要求》GB27950-2020,替代了2011年发布的《手消毒剂卫生要求》GB27950-2011,中间修订了较多内容(见后文),大家比较关注开瓶(开启)时间取消后的各种问题。

取消之前的含醇手消毒剂开启后30天,不含醇60天规定,改为产品启用后的使用有效期应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并提出了相关实验要求。

注:本标准为强制性国标,正式实施时间为2020年11月1日开始,注意时间差,也请提前做好准备!

1.开瓶日期还是需要写,这次变化的主要是开启后使用时间是按照说明书要求,之前是30天或者60天,标准实施后,如果手消毒厂家能90天有效,那我们仍然要在有效期内执行。

2.不能按产品有效期执行,因为这是一个强制标准,即标准实施后,说明书上会有两个日期,产品有效期和开启后使用有效期,我们要使用开启后使用有效期。

3.这个是一个国家强制标准,但是要注意,这个文件到2020年11月1日才开始实施。不是今天就实施。

4.产品说明书没写开启后使用日期,在标准正式实施后,写开启后使用日期,就是不符合标准规范,标准8.2有明确要求。

5.卫生手消毒揉搓时间和《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不一致的,本标准要求揉搓1min,《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要求揉搓15s,这个个人觉得15s更具有实际执行效果,且为行业标准要求,这个标准为生产标准。 估计会引起新一轮的争论和麻烦,将来有时间专门讨论这个问题。

6.每个消毒剂自有自己的生产和使用要求, 这个标准仅仅针对手消毒剂,其他消毒剂(如用于皮肤消毒碘伏或酒精)不适用该标准,并不是含酒精的消毒剂就是手消毒剂,相关国家标准说明书中有要求,千万不要套用。

7.标准在2020年11月1日正式实施, 建议在此之前和本院的手消毒剂厂家沟通,尽早完善《产品启用后使用有效期检测方法》,执行新厂家新标准,按目前仍按易挥发性的醇类产品开瓶后的使用期不超过 30d。不易挥发的产品开瓶后使用期不超过60d执行。

按照我们ICU护士每个人一天治疗平均每日至少使用30~40次手消毒剂,按照新标准2ml/次来计算,一个人一天的量60~80ml,500ml/瓶最多用6~8天,而原来含醇类手消毒液启用后的有效使用日期是30天,除非是患者特别少或者手卫生依从性不足的情况下消毒液至少10个工作日用完。而从手消毒次数和消毒剂的量上来说,应该是每个ICU护士一个月4瓶消毒液才可以。话虽这样说,但是临床实际真正的手卫生依从性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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