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尽孝养,以父母为重之人,应先托父母于阿弥陀佛。
我得人身,愿生极乐,称念弥陀者,偏蒙父母之养育故,我今念佛功德,必蒙垂怜,迎我父母往生极乐, 而灭其罪;作此想者,阿弥陀佛必迎父母于极乐也。
中国有妙云比丘尼者,幼亡父母,三十年念佛,为祈父母往生故,父母终得共脱地狱之苦,同生极乐世界。
这一段法语是说,为人子孙孝顺父母, 想要彻尽孝道的话,首先就应该把父母托付给阿弥陀佛照顾,请阿弥陀佛救度。
孝顺归纳起来有小孝、中孝跟大孝。中国有一部经叫《孝经》,《孝经》共十八章,第一章开宗明义就谈到两种的孝:
第一种,所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
孝顺父母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的身体,不要让父母所生下的这个身体受到伤害,这是孝的开端。因为父母最疼惜的就是儿女,即使儿女都已七八十岁了,百岁的父母还是关爱着七八十岁的儿女,所以照顾好自己身体健康 不使父母伤心是孝的开始。
第二种,接下来就说“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
能够在社会上做一个堂堂正正,甚至立德、 立功、立言的人,来显扬父母、祖先的名望,这是最后的孝。从开始到最终,都以父母为重,这是始孝跟终孝。
但如果以佛法来讲,这样的孝顺还不够彻底,不是真正的孝。因为唯有佛法才能彻见宇宙人生的真理,晓得一切众生都是随着过去世乃至今生今世的善恶业,去投胎转世受无穷尽六道轮回的果报,而这种果报是彼此不能相替代的,就像《地藏经》所讲的:
父子至亲,歧路各别,纵然相逢, 无肯代受。
今生今世尽管再怎样的孝顺父母、照顾父母、奉养父母,使父母既有衣食上的满足,也达到心灵上的快乐幸福,可是如果父母没能脱离六道轮回,反而堕落三恶道的话,那就没有真正尽到孝道。
唯有使父母脱离六道轮回,才是真正的尽到孝道, 这一种孝才是真孝,才是最大终极的孝。要达到这一点,从现在开始就要把父母托付给阿弥陀佛,不管父母仍在世或去世多久,乃至已堕落三恶道,只要把他们都托付给阿弥陀佛,阿弥陀佛是大慈大悲大智慧的佛,大愿大力大神通的佛,他就会不负我们所托,必满我们所愿。
所以法然上人这里就说“应先托父母于阿弥陀佛”。
我们能得这个人身,是来自于父母生、养的恩德,以我们之身念佛超度父母,就能够消灭父母的罪,因为父母子女本来就有骨肉最亲的血缘,最容易达到直接的效果。
《父母恩重难报经》就说:
假使有人,左肩担父,右肩担母,研皮至骨,穿骨至髓,绕须弥山,经百千劫,血流没踝,犹不能报父母深恩;假使有人,遭饥馑劫,为于爹娘,尽其己身,脔割碎坏,犹如微尘,经 百千劫,犹不能报父母深恩;
假使有人,为于爹娘,手执利刀,剜其眼睛,献于如来,经百千劫,犹不能报父母深恩;
假使有人,为于爹娘,亦以利刀, 割其心肝,血流遍地,不辞痛苦,经百千劫,犹不能报父母深恩;
假使有人,为于爹娘,百千刀戟, 一时刺身,于自身中,左右出入,经百千劫,犹不能报父母深恩;
假使有人,为于爹娘,打骨出髓, 经百千劫,犹不能报父母深恩;
假使有人,为于爹娘,吞热铁丸, 经百千劫,遍身焦烂,犹不能报父母深恩。
佛陀在很多部经中都强调父母的恩, 强调要尽有生之年来报答父母的恩,即使出家人也是一样。
佛陀时代有一位出家人, 他的父母很贫穷,连衣服都不够穿,这个出家人想要以自己的衣物来供养父母,但又怕不如法,因此请教佛陀。
佛陀当时为了这一件事情,特别召集了所有出家众跟他们说,假设一百年之中,右肩担着父亲, 左肩担着母亲,让父母大小便在我们肩膀上,而且我们也以世间最珍奇宝物跟衣食来供养父母,这样经过一百年,也不能报答父母须臾之恩。乍然一听,会觉得佛陀是不是夸大了?其实不是。
佛陀说人身难得,佛法难闻,要解脱生死轮回唯有得到人身,闻到佛法才有可能。可是人身难得,百千劫才能得到一个人身,如不能得人身,往往都在三恶道里面,这样想来,岂不是能够使我们离开三恶道乃至六道轮回都要感恩这个源头── 感恩父母生下我们这个人身,否则的话我们将永远都在三恶道里面。所以佛陀就以这样来形容父母的恩德比须弥山高,比四大海深。
法然上人最后就引用一段典故说,在中国古代有一位妙云比丘尼,小时候父母就去世了,她年轻时也献身佛门出家,三十年虔诚念佛,期盼父母能往生极乐世界, 终于她的父母依此功德而共脱地狱之苦, 同生极乐世界。
可见即使父母、祖先堕落最苦最重的地狱,也能够由于我们念佛而往生极乐世界;何况未必堕落地狱,当然更能超度。
南 无 阿 弥 陀 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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