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欠费患者公告书

尊敬的患者:

您好!

您的康复,是我们的希望,但您出院后,请履行入院时的承诺,及时缴纳医疗费用,这也是一项法定义务。

近年来,您在我院住院治疗期间所欠纳的医疗费,出院后至今未来我院结清。可能由于您事务繁忙,以致忽略承付,故特此公告提醒您,请于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我院结清欠款,逾期我院将依法维权。

特此公告!

响水县人民医院办公室

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