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积分入学中税款的分数怎么计算

很多家长可能还有点懵

需要提醒的是:不需要去打印什么证明

在报名系统中填写姓名和身份证号

税务部门即可统计分数

下面我们一起再来了解一下税务

这一积分项目分数的计算方式吧

积分项目内容

家长方近3个纳税年度在东莞市内累计纳税情况(税额以税款入库期计算,其中:近3个纳税年度是指当年申请积分制入学的前3个完整年度,如:2020年申请积分制入学,其税额统计从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以此类推),本项目按不同年度不同积分规则计算积分,总分值上限不超过100分。

家长方申请积分入学前,应完成上一年度的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

计算规则

1

2019年度前(不含2019年)积分规则

1.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每满1元积0.005分。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缴纳的生产经营个人所得税,税款每满1元积0.005分。

3.投资在莞企业的投资者缴纳利息、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由被投资的东莞企业分配的利息、股息、红利而缴纳的利息、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税款每满1元积0.005分。

4.其他类型个人所得税缴纳:缴纳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税款每满1元积0.005分;缴纳财产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税款每满1元积0.001分;偶然所得、其他所得个人所得税不积分

猜你想问

关于第4项,其它类型个人所得税包含的种类太空泛,有没有具体的例子?可以看看这里,小编从百度百科整理,方便各位家长理解。

劳务报酬所得——是个人独立从事设计、安装、制图、医疗、会计、法律、咨询、讲学、投稿、翻译、书画、雕刻、电影、戏剧、音乐、舞蹈、杂技、曲艺、体育、技术服务等项劳务的所得

稿酬所得——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将稿酬所得独立划归一个征税项目,面对不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的翻译、审稿、书画所得归为劳务报酬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指以专利权、版权及其他特许权利提供他人使用或转让所取得的收入。

财产租赁所得——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缴纳财产转让所得——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偶然所得——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它偶然性质的所得。

2

2019年1月1日起积分规则

1.综合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每满1元积0.005分。

2.经营所得:缴纳的生产经营个人所得税,税款每满1元积0.005分。(经营所得含“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3.投资在莞企业的投资者缴纳利息、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由被投资东莞企业分配的利息、股息、红利而缴纳的利息、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税款每满1元积0.005分。

4.其他类型个人所得税缴纳:缴纳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税款每满1元积0.005分,缴纳财产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税款每满1元积0.001分,偶然所得个人所得税不积分

统计时间

近3个纳税年度在东莞市内累计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以税款入库期计算,其中:近3个纳税年度是指当年申请积分制入学的前3个完整年度,2020年申请积分制入学,其税额统计从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怎么审核?

目前税务部门与市教育局实现了系统对接,实现系统自动反馈申请人的纳税情况,积分系统根据税务部门统计的税额及对应的分值自动完成评分。

怎么复核?

如家长方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直接在积分系统或携带以下材料到目前任职单位所在镇街的税务部门申请复核:

1.2017年——2018年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2019年的经营所得,提供积分方的身份证原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网上申请复核只需上传上述资料的原件图片资料)

2.除第1点外的其他个人所得税项目,提供积分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完税凭证。(网上申请复核只需上传上述资料的原件图片资料)

3.《东莞市积分制入学积分复核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