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书法是线条艺术,这个我认为没有问题。但说书法只是线条艺术,我觉得不够准确全面。
其实从文字起源和发展的角度来看,中国书法在很长一段时期内,是造型艺术。因为中国文字是在象形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在文字发展的初期,为了更好的记忆和存储信息,古人们将文字创造得非常形象,从鸟兽虫鱼到刀耕火种都可以找到相对应的象形文字,这些像图画一样的文字可以非常形象地表达出物象的含义。后来随着文字不断的发展,人们对文字符号所代表的含义有了约定俗成的共识,出于书写方便快捷的实用需求,文字的发展渐渐趋于抽象化,简单化。文字中造型所起的的作用渐渐被弱化,而文字中笔画线条的作用渐渐被强化。这时,也就产生了书法是线条艺术的说法。
著名美学家宗白华曾将中国文字的发展分为三个时期:第一个时期是纯图画期,这个时期以图画表达物象的含义,第二个时期是图画佐文字期,这个时期是文字从象形到抽象化的过渡期。第三个时期是纯文字期,这个时期文字演变成抽象文字。而有关书法是线条艺术的说法,就产生在中国文字发展的第三个时期。
在中国文字高度抽象化以后,在书法艺术的表现力方面,线条所起的作用无疑是最重要的。书法艺术所使用的工具——毛笔,决定了书法艺术线条所具有的在艺术表现力上的特殊美感。毛笔因书写时含墨量的不同,墨汁在宣纸上浸润的效果不同,因不同毛笔笔锋弹性有差异,笔锋和纸面的摩擦效果也不同,还有书法家因艺术功力深厚,对毛笔控制力非常强,使写出的线条非常的富有质感,这些因素都使中国书法中的线条具有千变万化般的艺术效果。
在中国书法中,各种不同的线条所表现出的美感各不相同,直线条代表刚劲的力量、曲线条律动舒缓柔和的韵律、粗线条彰显大气厚重的气质、纤细的线条则具灵动飘逸之气。在书法中,线条还通过长短的变化,枯润的变化,方折的变化,圆转的变化,并通过对它们的各种组合,来共同展示中国书法艺术所具有的丰富意象和独特魅力。在中国书法中,线条也类似于音乐中的韵律,类似于舞蹈中的节奏一样,在表现艺术之美和艺术活力方面担任主要角色。所以说,因为线条在书法艺术表现力方面所具有的重要价值,说书法是线条的艺术是没有问题的。
但要说书法只是线条的艺术,这就不够全面准确了,因为书法之美的体现并不是单靠线条就能够完成的。在表现书法的艺术之美的各种手段中,线条美只是其中主要的一方面,书法的艺术之美还要靠文字的结构之美和章法之美来共同呈现。在书法中,各种线条的组合产生了结构,而文字结构的组合又产生了章法。在书法艺术中,结构之美和章法之法也是书法艺术之美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和线条之美相互协调配合,最终构成了书法艺术之美。
所以说,书法只是线条的艺术的这种说法是不对的,最起码这种说法不够准确全面。
在书法作品中,错别字的出现是大忌,是影响整幅作品的一大败笔,这是关系到文字正确使用与书写的问题,它与书法是不是线条艺术没有直接关系。在书法作品中,首先把字写正确是最基本的要求,是不能出现错别字的。在楷书、隶书、篆书作品中讲究书写正确美观,错别字的出现往往一目了然,分外刺眼,所以这些作品是最忌讳出现错别字的。如果出现了个别错字,就会殃及整幅作品,这时唯一的办法就是重写,不能再展示于人,以免令人怡笑大方。
在行书与草书的书写过程中,尤其在写草书时,也要保证文字的正确书写与使用,要正确使用草书符号,要学习和遵守草书约定俗成的草法,避免出现错别字,更不能随意造字。出现了错别字也要采取补救措施,行书与草书的书写有一定的随意性和自由发挥的空间,所以出现了错别字,相对来说比较好补救。
也许有人会强调指出,在古人的经典碑帖中也能见到错别字。这一点必须承认,错别字不是当代人的专利,而是自古有之。古代的一些名家像苏轼等人有时也会出现低级笔误。在苏轼的法帖中甚至存在极个别造字现象。因为他们是历史名人,人们对他们的错别字现象通常比较宽容,常常是一笑置之。其实还是应该严肃认真地看待正确书写的问题,不能因为他们是名人,就对他们的书写错误采取忽略的态度。对于经典碑帖中的那些错字,要深究细考,探其缘由,这样就能在书写时避免以讹传讹,一错再错。
在汉碑、魏碑等刻石中,因为掌刀刻手有的工匠来自民间,他们的文化水平有限,受教育程度通常比较低,他们在不辨识内容的情况下,有时按照自己的书写习惯去修改,结果产生了许多错别字。这种在特定时期批量出现的错字别字,是汉字在发展过程所经历的偶然现象,我们在创作借鉴时需仔细辨别,并应以客观的态度辩证地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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