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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考作弊,很多人第一个联想到的就是,古代科举作弊。大家不忿的是,在满清这样落后的封建王朝里,至少还是能做到对奸淫十岁以下的幼女不宽恕,斩立决;对科考舞弊,也视若仇寇,一杀就杀一串。

大快人心,有点像爽文。

我们来看几个最著名的例子,比如清朝有三大科考舞弊案

夫子庙中收藏的古代科举考试作弊工具

一是,丁酉顺天乡试案。

在顺天(京津地区)的一场乡试当中,考官李振邺、张我朴等人贪财纳贿,公然在考场内互相翻阅试卷,照事先拟好的名单决定取舍。其中一位举人陆其贤行贿银三千两,中举。

发榜后,众人不服,议论纷纷,考生集体到文庙去哭庙。

顺治一查,经贿考,京官三品以上的子弟没有一个不录取的,但也有人花了银子没有考上。皇帝亲自下旨,李振邺、张我朴等7人立斩,家产籍没,父母兄弟妻子俱徙尚阳堡。

再有,江南(南闱)取中的举人里,不少是贿赂考官而取得的。两江的议论哗然,以致造成“群体事件”。落榜的士子们怒不可遏,群集在贡院门前。

经审讯,两主考方猷与钱开宗贪纳贿赂,立即正法,妻子家产籍没入官;考官叶楚槐等处绞,妻子家产籍没入官;另有多人牵连。

二是,辛卯科场案。

康熙五十年,江苏省人才最集中、考试成绩最佳的苏州地区,在江南乡试中只有十三人被录取(其中五人是买来的),而多个扬州盐商子弟榜上有名。苏州学子愤怒抗议,并写下对联讽刺主副考官左必蕃和赵晋。

苏州织造李煦和江宁织造曹寅(对,曹雪芹祖父 )密奏此事。最后查实,副主考官赵晋等人与考生串通舞弊,被处以斩立决;串通考官的参与舞弊的多名中间人判处绞监候。一共杀了五人。主考官左必蕃失察被革职。

舞弊考生的花销可不少:吴泌在考前预付李奇3000两引子买通关节,因为自己水平太差,又花了5000两银子请权相代考,录取后再通过李奇付给轩三3000两银子;吴泌也送了副主考赵晋300两黄金3000两银子,总共折合人民币约588万元。吴泌最后判绞监候。

这说明,中科举的好处该有多大。

写满小抄的衣服

三是戊午科场案。

考生罗鸿祀贿赂主考官柏葰的家人,企图借此考中举人。同时,还有一位票友平龄,中了举人;但当时优伶不能参加科考,他是如何中举的?这样,越查越大,柏葰的家人在狱中被严刑拷打至死。柏葰身为正一品官员,本不致因收受贿赂而死;他本人认为会特赦改为发配边疆,还备好了行李。但肃顺想借此铲除异己;咸丰亦想借此整顿朝廷腐败堕落的吏治,杀他立威。柏葰等来的,竟然是执行斩首的命令。另有四人亦判斩首。

说完这三个故事,也许,很多人就会长叹一口气:今天果然不如大清。大清尚且有严惩科举舞弊者的决心,敢把正一品大员斩首;而今人,竟然连直接主事的行政人员罚酒三杯都做不到?

可悲,可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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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且慢为大清的严刑酷法而鼓掌。它做不到它宣扬的“零容忍”。我想延伸说开去。一方面,清代的科举,舞弊成风,你今天能想到的各种各样的夹带小纸条,传递信息,替考,枪手,冒名顶替,收买考官等种种,在一定范围内,蔚然成风。重判几桩科考大案,并不能肃清整个科考的乌烟瘴气。

二是,以上的彻查科考案的特点都是:舞弊已酿成了群体事件,由皇帝直接审理、判案。不是每一次舞弊都会成为群体事件的,更多的小群体事件、更多的舆论,在一开头就被地方官员迅速扑灭了。被发现的机率小,他们觉得冒这个风险划算。

三是,处理得狠,既是因为清朝严刑峻法,也是因为权力斗争。还有,帝王的御臣之术也在起作用。不要忘了,朱元璋的“南北榜案”就是一大冤案:因为录取的都是南方士人(因北方连年征战,文化水平和教育水平尚未恢复),虽经严查无并舞弊,为了平息北方人的怨言,朱依然下令凌迟二十多位考官,把状元斩首,牵连一千多人。清朝的柏葰一案,也是朝中政治斗争的结果。

但不管怎么说,涉及到科举的行贿案,会更受瞩目。就像发生在高考领域的贪污腐败,比起修建一栋房子的贪腐,令人更痛恨。

说到底,因为这动摇了国本。科举是寒门子弟的惟一上升通道。一个幻梦。消耗了年轻的识字者和文化人的所有智识,让他们甘心为朝廷所役使。

同当今多元化的社会不同,科举是古代人改变身份地位的唯一方式。

虽然科举是隋朝开始的,但早期尚且有门阀制度等多种方式做为补充;从宋明以后,为了实现政治集权化,上层有意识地堵死了科举之外的成功渠道。连位极人臣的曾国藩,也念念不忘自己的“赐同进士”出身,而非“进士”;当再大的官,哪怕开疆辟土,战功赫赫,如果不是进士,谥号里也不能有至高荣耀的“文”字,就刻下了一个“你不是正途出身”的烙印。

何况普通文人。

世人只有读书高。“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是宋以来文人的最高梦想。

在古代,能识字的人本来就不多,而传播思想的、号召人心,一定是需要文字传播的。于是,这些文人精英有了梦想,想实现阶层上升,好好读书,好好参加考试,就机会了。

各级别科举考试

你只要读书考了秀才,就可以免除差徭、见到知县可以不跪、地方不能随意对其用刑。总之,就是不用种田了,再不济,也可以开私塾教书或做幕僚为生。

举人,享有不纳税不徭役的基本特权,也意味着一只脚已经踏入仕途,日后即使会试不中也可以在吏部候缺。附近的小农小商也会拖家带口依附,献上财产将自己降低到佃户与帮工,为的就是逃避税吏衙役的盘剥与敲诈。而且,举人可与地方官员平等交往

状元及第图

考中进士,则已进入官僚阶层,甚至成为高层的储备干部。

以上,虽然每个朝代不一样,大致规律如此。

对读书人来说,这是一条明确的上升通道摆在你面前;考不上,是范进没中举,只能怨自己无能,一年接一年地考;考得上,转身就成为“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中的“达”,心怀天下、造福苍生的“士大夫”。

无论是想捞个人好处,还是为谋求百姓福祉、甚至是成为“帝王师”的文化精英,他们首先要做的一件事都是:通过科举走仕途

只要这条路还能走,他们就前赴后继,不屈不挠,不作他想。

中国古代,是不存在着走技术道理的。军功,也只是世胄贵族才能立功,普通人只能当炮灰。而有了科举,就让人感觉,只要我努力,人生就有方向;你不行,是你技不如人,命苦不能怪政府。

但是,科考舞弊,就是破坏了这种幻梦。而且,真实的历史上各种各样大大小小的舞弊,一定比暴露出来的、写在史书上的要多得多。

杀鸡儆猴,说到底只是一个姿态。不要幻想清朝就能做到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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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一句老话:高考,依然是目前中国最公正最平等的一件事,以后再也遇不到这样的事了。

很可惜,山东顶替事件里,一次性地打碎了这种幻梦。

两年期间,山东的14所高校公示清查结果,其中有242人被发现涉嫌冒名顶替入学取得学历;

央视专访陈春秀

个例,则非常多。从王丽丽、王娜娜、陈春秀,到罗彩霞,再到,两次被人顶替的苟晶,绝望和自我怀疑,被偷走的人生,令人不忍细看。

此外,我们还在央视名嘴康辉的自传里看到,他当初也是被人冒名顶替了上中国传媒大学的通知书,是他的父亲特别坚持,又有关系又有能力,才终于拿回了属于康辉自己的录取通知书。

这些冒名顶替行径,比夹带小抄、提高个人分数、额外录取一个人,恶劣十倍。因为它既有非常具体的受害者,也有宏观的整个受害体制。它让贫寒者再也不相信读书有用,再也不相信社会公平,再也不相信公正与正义,再也不相信法律与法制。

这些案件的特点是:

1、轻松、简单,谁都能替掉别人的身份。颠倒黑白,玩弄权术的,并不是什么一品大官或者一手遮天的人,就是普通老师或很小的科长、行政官僚;或者,花2000块就能买到另一个人的全部身份和高考录取书;可想而知,整个高考制录取度,漏洞大到能任由老鼠在里面钻进钻出,畅通无阻。

2、犯了罪,害了别人一生,几乎不受惩罚,或惩罚很轻。人家一品大员尚且以为自己会发配边疆,他们倒觉得,犯的过失没什么大不了的,连撤职都觉得委屈,毫无愧意。

25年前河南许昌的黄海霞被亲大伯的女儿顶替上了大学,结果,大伯的女儿在一所小学当老师。而被顶替的黄海霞以为自己落榜了,就去卖猪肉...

3、非常普遍。苟晶去的这所学校,很可能,所有人都是被冒名顶替的受害者。他们不是一个班,而是一所学校,还有很多届。还有那么多去了其他学校的,留在家里务农的,打工的,疯了的,自杀的……到底,有多少人受害?全国呢?

4、法律畸轻。这些案件里,绝大部分未受惩罚。从上到下的产业,轻松地批量制造顶替者。实际上,不管是诈骗、伪造公文、伪造证件、行贿、受贿、赎职等等,应该每个都数罪并罚,判很多年。但是,大家都没事,不仅没事,高校还拒绝受害者重新读书的最基本请求。

多么悲哀啊,我们居然要在清朝那里寻找法律依据了,觉得现在还不如大清。

真的,当大家最后的信仰,最后相信惟一公平的高考,也是个谎言的时候,我觉得,再也没有什么能抚慰大众的心了。公平的幻觉被打破,这个社会,还能平静地运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