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首起涉黑案件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7月23日上午9时,同心县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和当庭同步的方式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马泽俊等22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
该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同心县首例提起公诉的涉黑案件,社会影响大、关注度高。为保障庭审顺利进行,县委政法委统筹安排部署,同心法院强化组织领导,制定组织指挥、案件审理、警务保障、后勤保障、对外宣传、疫情防控等工作方案和庭前准备、庭审、安保、宣传应急预案,并召开庭前会议,对案件管辖、回避、非法证据排除、庭审当中证据出示等问题进行协商解决。
公诉机关指控,自2008年开始,被告人马泽俊、马淑娟在家开设赌场,同时给参赌人员提供赌资,收取高额月息,后纠集被告人马某龙、马某虎长期为其在家中、宾馆等地的赌场看场子,并带领被告人马某龙、马某虎等人上门要债。至2012年,马泽俊、马淑娟通过开设赌场等攫取利益累计资金达200余万元。2013年年底以来,被告人马泽俊、马淑娟开始大量向同心县城及周边地区借款人放高利贷。多年来,放贷本金达1800万元以上,非法获利达1000万元以上,用于购买豪车、豪宅、商铺和继续放贷。在讨债过程中,马泽俊、马淑娟组织、领导被告人马某龙、马某虎等9人,经常携带凶器,采取随意辱骂、滋扰、锁门、殴打、打砸、限制人身自由、捆绑,动辄在家中私设刑堂,逐渐形成了以开设赌场为基础业务、高利放贷为核心业务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该组织以血缘姻亲关系为纽带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残害百姓,甚至聚众冲击国家机关,严重破坏了当地政治、经济、生产、生活秩序。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马泽俊、马淑娟无视国法,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一系列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抢劫、虚假诉讼等犯罪活动和任意滋事、拘禁他人等违法活动,严重破坏了社会管理秩序,造成特别重大恶劣影响,应当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共计11项罪名分别追究各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该案庭审预计5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和被告人家属等112人在法庭及专设场所参加旁听。
来源:同心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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