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在贵阳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任免案。

会议决定:

免去王炳荣的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职务。

决定免去:

张尉荣的贵阳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决定任命:

姚季为贵州省人民检察院贵阳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长。

决定免去:

余睿的贵州省人民检察院贵阳铁路运输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决定任命:

舒宇亮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杨进平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舒竑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

李露、邓玉婷、尉一明、易思波、徐海艳、赵齐辉、张信梁、李亚卿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余民燻为贵阳铁路运输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

陈红时为贵阳铁路运输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谭慧敏为贵阳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

决定免去:

杨进平的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舒竑的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舒宇亮的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余民燻的贵阳铁路运输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来源/天眼新闻 编辑/王瑶瑶 编审/陈丽娟 金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