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往往会发生各种争议,劳动者作为弱势的一方,其权利在对抗公司的不法行为时通常会遭受侵害,不能正确运用法律去维护自身权利是没有专业技能的劳动者所欠缺的。本文将会围绕解除劳动合同简单展开,为有需要法律援助的人提供思路。

劳动合同的解除有三种类型:双方协商解除、员工单方面提出解除、公司单方面提出解除。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注意事项:

01谨防“协商解除无协议”。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以书面形式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防止发生劳动争议后难举证的情形。

02协议中明确劳动合同解除的类型。

03协议中明确解除合同的提出方。

04协议中明确解除劳动合同后员工的义务。例如工作交接、应支付的工资和补偿金等。

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4)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5)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6)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7)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8)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9)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10)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11)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注意事项:

01因解除劳动合同产生相关权利义务,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02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和适当方式有效送达用人单位,并保留相关证据。

三、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4)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5)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给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7)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10)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11)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12)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1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1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注意事项:

01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注意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02需要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不同的解除劳动合同前提,依法适用不同的解除合同程序。

03用人单位负有相应的举证责任,例如证明用人单位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