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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县启明高级中学停止办学有关事宜的

公 告

经宁县启明高级中学举办者于铁庆同志申请,县教育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和庆阳市教育局《关于下放全市民办普通高中审批管理权限的通知》(庆市教发〔2020〕116号)精神,经请示市教育局,同意宁县启明高级中学停止招生办学,交回办学许可证。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宁县启明高级中学现有在校建档学生统一安排到宁县开发区中学就读。

二、宁县启明高级中学组织清算,一切债权债务由学校承担。

三、宁县启明高级中学公派教师,宁县晨光高级中学、九龙高级中学有调动意向的公派教师,由教师本人向县教育局人事股提交申请,统一调配到宁县开发区中学任教。

宁县教育局

2020年8月21日

来源:宁县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