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2月

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

审议通过

《人民警察警徽使用管理规定》

警徽图案由国徽、盾牌、长城、松枝和飘带构成。

国徽是国家的象征和标志;长城和盾牌代表人民警察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保护人民群众利益;松枝代表人民警察坚韧不拔的革命意志。

警徽

外观:警徽由蓝色盾牌和金色麦穗组成,蓝盾里有红色国徽和金色长城;

适用范围:警徽及其图案的使用范围:

(一)授衔、授装、宣誓、阅警等重大仪式;

(二)人民警察机关及其事业单位的重要建筑物、会场主席台;

(三)人民警察机关颁发的奖状、荣誉章、证书、证件;

(四)人民警察报刊、图书及其他出版物;

(五)警服、警帽、警用交通工具、标志等物品。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使用警徽及其图案应当经地(市)级以上人民警察机关批准。

帽徽

外观:考察我国人民警察帽徽的变革,自1950年初以来已经发生了10次变化,而在第九次变革中,人民警察帽徽用的就是警徽。2000年国庆节全国警察统一换99式警服,同时改用第十代帽徽。新帽徽和警徽形状相似但有明显差别:总体格调从彩色变成了全银色,盾牌从实心变成了镂空,盾牌外的麦穗变成了橄榄枝、帽徽底部多了一条写有“警JINGCHA察”字样的镂空飘带。

99式帽徽

1999年,公安部开始重新设计新款式的人民警察服装,并广泛征求公安民警及国内外专家意见,经国务院审批确定了“99”式新警服式样。帽徽基本形状同“83”式帽徽,在“83”式帽徽式样下面增加了一横飘带,上有“警察”及拼音字母“JINGCHA”,整个帽徽颜色改为银白色,并镂空,由轻质金属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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